陳益點頭:“可以這麼說。”
“如果他隻是想和丁姿親近,所以在酒中放了安定類藥物,那他完全可以直接把酒遞給王立華,沒必要經過丁姿。”
“大家都坐在一起,就算不在旁邊,站起來伸個手也就行了,就如同遞給我和薑凡磊一樣,那麼麻煩乾什麼。”
“萬一丁姿接過酒之後直接喝了,或者拒絕遞給王立華,讓袁利豪再拿一瓶,怎麼辦呢?”
“變數是有的,都不如直接給王立華來的穩妥。”
“他周二就接到了邀請通知,中間幾天應該一直在準備,臨門一腳為何不選擇穩妥方式?”
“換位思考,如果是我的話,肯定選擇直接遞給王立華。”
“先遞給丁姿的話……除非她提前知道袁利豪想乾什麼。”
“但從丁姿剛才的反應看,是不知道的。”
“這就是我想說的第二個點,她為什麼不知道?這種事情不提前交流的嗎?”
卓雲遲疑:“但如果他想殺王立華,如何保證成功率呢?”
“安定類藥物,確實很難毒死人,哪怕王立華有基礎疾病。”
“難不成是碰碰運氣,能殺了最好,殺不了下次再說?”
周業斌道:“有沒有這種可能,袁利豪還沒有行動起來,王立華就死了?”
兩人轉頭。
周業斌繼續道:“袁利豪想讓王立華先昏睡過去,然後趁機會動手。”
“但讓他意外的是,還沒動手人就死了,屬於老天爺幫了一個忙?”
卓雲:“好像……不排除這種可能啊,那可就難辦了。”
“現在的問題就是,無法判斷王立華是否死於他殺啊。”
“連這一點都搞不清楚的話,何談調查呢?”
聽到這裡,陳益開口:“屍檢肯定還未結束,一會我給書瑜打個電話交流一下。”
“王立華嘴鼻周圍的紅色斑點,我個人認為是有問題的。”
“嗯?”卓雲詫異,“你還懂屍檢?”
陳益點頭:“懂一點,看的書比較雜。”
卓雲:“……”
沉默片刻,他忍不住開口:“你還會什麼,能不能一次性都說出來,彆跟擠牙膏似的。”
陳益:“能力是用的,不是說的。”
“知道紅色斑點什麼情況下會出現嗎?外力引起的機械性窒息。”
“當然,這是理論上的。”
卓雲奇怪:“外力?不可能吧,沒有人存在作案時間。”
陳益:“所以我們要繼續調查,排除一切可能。”
“如果王立華真的是正常死亡,我們也算儘到警察的職責了。”
“周隊,我建議徹查王立華。”
聞言,周業斌眉頭一挑:“你想從作案動機入手?”
陳益嗯了一聲:“命案的要素包括作案動機,作案手段,作案地點,作案時間。”
“後麵三個暫時難度較大,可以先從作案動機入手。”
“之前我們幾個人相互撕咬,說出了彼此和王立華所存在的矛盾,但這隻是表麵上的。”
“暗地裡的事情,旁人是不會知道的。”
“如果調查結果顯示,某個人的作案動機非常充分,那麼方向就出來了。”
調查作案動機,是命案偵查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有些時候往往起著決定性作用。
每個案子的情況不同,有的可以根據現場線索鎖定嫌疑人,有的便不可以。
若能先鎖定嫌疑人並拿出了證據,那麼作案動機就簡單了,直接通過審問得知即可。
若無法鎖定嫌疑人,就倒過來,先查作案動機。
作案動機有了,嫌疑人也就浮出水麵。
動機,行為,結果。
此案的情況,非常適合從起點反推,先搞清楚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