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您怎麼敢隨意攻擊彆人,不是說魔法界也有法律,巫師的行為也受到嚴格約束嗎?”雷?提彬是做過功課的,可惜他所了解的這些東西,一聽就知道是從非魔法界的人口中聽來的――比如王室主管――充滿了外行人的一知半解。
“你說的很對,提彬爵士;”林?從容道,“魔法界是有法律,對巫師也有約束力;恰好,某種程度上來說,我也是負責行使這種約束權的人。”
雷?提彬瞪著眼睛,好半天才理清了局麵;似乎,魔法界的法律體係和自己理解的世俗政權司法體係不是一回事啊?
直到這個時候,提彬爵士才意識到自己犯下了許多大錯。
從一開始邀請戈夫伯爵就是個大錯,自己太急於揭開隱修會的秘密,結果在得知聖槍和耶穌之血出現的消息時,被徹底衝昏了頭腦。
“現在,你隻有一條出路,爵士。”戈夫伯爵將魔杖橫擱在膝蓋上,不再顯得咄咄逼人,但提彬爵士已經不敢再有任何輕視的想法;“把你所知道的一切,以及你打探魔法的目的都說出來,然後我會根據事態嚴重程度決定如何處置。”
雷?提彬沉默了許久,林?也耐心等待著,同時提醒道:“你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資本和權力,爵士;我現在行使的權力,最早可以追溯到一個多世紀前威廉四世國王和上下兩院的授權,當然也有現代民選政府的授權――如果這些消息能讓你感覺好受一點的話。”
這是林?對雷?提彬說的最後幾句話,當然不包括所有談話結束時那一聲“一忘皆空”。
從時間上來說,《達?芬奇密碼》故事還沒有到登場的時候,隻不過是被聖槍爭奪戰的餘波波及,才讓故事裡的反派提前露麵。而在經過深思熟慮之後,執筆人決定阻止故事提前登場。
雷?提彬隻是凡人,根本沒有能力介入魔法界與教廷的爭鬥,除非執筆人願意向他提供支持和保護;這樣一來,就意味著執筆人的主觀意願將在事件中占據絕對主導地位。
依據已經確定的規則,當執筆人主觀意願太過強烈的時候,不論事件相比原劇情發生多大的改變,都不會成為“未知”;更多的會被視為執筆人的修改――與鵝毛筆的修改屬於同一性質。
不過,就像雷?提彬低估了窺探魔法界所帶來的麻煩,林?也發現自己低估了《達?芬奇密碼》這個故事可能造成的麻煩。
這個故事說穿了其實就一個秘密:耶穌也是人,曾經娶了老婆生了孩子,而且其血脈一直流傳兩千年,直到現代。
對於林?來說,這個所謂秘密其實不值一提;打從來到虛幻維度,他幾乎每天跟上帝通話、見麵,上帝的兒子是個人又怎麼了?但是見過雷?提彬之後林?才發現,“耶穌的神聖性”這個問題關係到《新約》的權威性,在教廷和教徒心裡是個不可觸碰的雷區。
如果一定要打個比方的話,就像有一天突然宣布中國的圖騰崇拜由龍改成狗,是個中國人聽了都得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