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父子到聚義堂外有點時間了,隻是被攔住不讓進。
直到江滿海把草野淺送走,才得以上前稟報。
江滿海聽完後,並沒有很高興的樣子,摸著下巴沉思了起來。
丁壽翁以為江滿海已經放棄了這個計劃,心中一沉,急忙勸說,“天王,機不可失失不再來啊,有了大宋皇儲做投名狀,到了北邊,榮華富貴權勢地位唾手可得,哪裡還需窩在這太湖一角,整日提心吊膽,日益困頓。”
“天王,那奸王還帶著幾個如花似玉的小娘子,我猜就是那兩個公主還有錢家嫡女,您到時統統娶了,那可是比神仙還爽啊。”
江滿海這人極度好色,一聽這話,立刻從思索中跳了出來,“真的!?就是那傳說中的臨安最美的錢家小娘子?哈哈哈,好,很好,雖然被那燕王用過了,不過本天王不在意,嘿嘿,至於公主,皇帝老兒的閨女,想必肯定不差,來來來,咱們好好謀劃一番。”
回到聚義堂,三人落座,江滿海搓著手,興奮道,“現在,也沒必要瞞著你們,方才我送走的乃是一名倭商,大約十年前開始,我收獲來的貨物都是賣給他了,這人雖然不怎麼樣,做生意倒是挺實誠,關鍵是,給錢很大方。”
“倭商?他為何不直接與朝廷市舶司交易?偏偏要來收購咱們這些燙手貨?”丁壽翁很是疑惑。
江滿海神秘一笑,“嘿嘿,告訴你們也無妨,一來,我賣給他的貨雖然雜,瓷器綢緞書卷佛經啥都有,但我都是粗略估個價,統一處理,他賺了大便宜,不過這不是主要的,小矮子們其實最想買的是銅錢!”
“買銅錢?”丁誌高年輕,所以不懂。
但是丁壽翁懂,解釋道,“倭國人自己雖然也會鑄錢,但做工太爛,沒人愛用,所以他們尤其喜歡大宋的銅錢,每次來貿易都想方設法的兌換運回倭國,不過咱們大宋自己都不夠錢用,所以高宗的時候,便下了嚴旨,嚴禁番商夾帶銅錢,每艘海舶離岸前,都派人上去嚴格檢查。”
丁誌高聽明白了,“所以剛才那小矮子才專門避開官府,而且一般隻有咱們敢違抗禁令把錢賣給他們,那他們用什麼買錢呢?”
“哈哈,自然不會是他們倭國錢,咱肯定看不上。”江滿海得意道,“倭國金銀多,銅也多,就用這些和咱們換,咱們一斤錢,最高的時候,換過五斤銅。”
說到這裡,他不由歎了口氣,“哎,不過現在不行了,那方堂也知道這個路子,所以劉家也開始和小矮子交易了,如今隻能一換三了。”
“一換三,那也是暴利啊!”丁壽翁感歎。
本來,按理說銅錢是貨幣,價值應該比原料銅要高,可是大宋經常錢荒,甚至逼得用低值的鐵錢和不保值的紙幣,加上宋人信佛比較多,還有日常需要,導致銅像和銅器的需求一直很高,所以經常會出現銅比錢貴的情況。
於是這一來一回,簡直比搶還暴利,難怪江滿海每次打劫,都要將彆人船上的銅錢搜刮一空。
江滿海揮揮手,“先不說這個,剛才我走神,乃是覺得這燕王來得正是時候,若是行動順利的話,到時候咱們出了海,正好能碰上與小矮子的交易,反正以後吃不了這晚飯了,我就想著,要不乾脆把他給吞了,你們得知道,他可不僅僅是與咱們交易的這點貨物呢。隻要吃下去,便是投靠北邊不順利,咱們一樣可以吃香喝辣!”
丁家父子聽得兩眼放光,丁壽翁撫掌大笑,“哈哈,原來我還擔心咱們失手呢,畢竟隻要一動手,不管成敗,太湖肯定是不能留了,可若是沒有投名狀在手,咱們去了北邊定然不招待見,可如今老天又給了咱們一條後路,若是成功,咱們就按天王說的,吃了那小矮子,若是失手,咱們乾脆隨他們去倭國,我聽說,咱們宋人在倭國可是滋潤得很呐!”
“哈哈哈哈,不愧是軍師,想得(本章未完!)
154.丁家父子的籌謀
就是比我周全,如此一來,咱們可就毫無後顧之憂了!”江滿海開懷大笑,“不過最好還是成功得好,咱們中原怎麼都好過矮子國,看草野那德性,倭國的女人定然也是又醜又矮,那人生還有何樂趣!?咱們細細籌劃一番,確保一擊得中!”
江南水鄉,河流就像蜘蛛網一樣密集,運河上隔不遠就會有河流交彙口,不時有船從支流彙入,或者轉出。
船行第三日,走完了大半的路程,離著吳江縣越來越近,趙孟啟的心反倒平靜了下來。
不管要做什麼,那也是見到人之後的事了。
現在,他佇立在船頭,悠悠然的觀察著河上來往的船隻,評估著這條大動脈的運輸量。
臨安接近兩百萬人口,平均一人每年三石糧食,那便需要六百萬石,絕大多數都是靠著這條運河來輸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