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點頭,開始了他的講述。
“一個小男孩的父親被黑幫勢力所殺,他被黑幫老大收養,長大後成為了黑幫老大的得力助手,並和老大的女兒相愛。但是他始終沒能忘記殺父之仇。最終他殺了所有的仇人,包括黑幫老大——也就是他女朋友的父親。”
“故事的結尾,他也因對女朋友的愧疚,和手上沾滿無辜生命的鮮血的罪惡感而自殺。”
說到這裡,巴恩斯突然猛地一拍大腿:
“我明白了!左輪手槍共裝六發子彈,歌曲中間有五聲槍響,代表主角複仇殺死了五個仇敵。結尾處有一聲槍響,代表他把最後一顆子彈留給了自己。妙啊!太妙了!”
“這種編曲實在是太讓人震撼了!”
王毅呲牙咧嘴地收回自己的腿:“下次能不能拍你自己的腿?”
“這是你們國家的歌曲?”
王毅點頭,頗為自豪:“當然。”
“真沒想到,世界上竟然有這樣的音樂,我以前竟然不知道,這首歌實在太妙了。它是今年才出的嗎?前奏和編曲太超前了。”
王毅搖了搖頭:“2003年,快二十年了。”
“什麼?!”
巴恩斯難以置信地看著王毅:“不,你一定在開玩笑。這前奏在現在聽起來都已經相當超前了,你竟然告訴我是二十年前的?王,快告訴我,到底是什麼時候的歌曲?”
王毅無奈地搖頭,打開了穀歌搜索。
然後將手機扔給巴恩斯:“自己看。”
巴恩斯接過手機,認認真真地看了起來。
當看到2003字樣的時候,難以置信地搖著腦袋:“哦麥嘎——真的是二十年前的歌?太不可思議了。這首歌的作曲一定是個大神!那個歌手太幸運了,如果沒有這樣的曲子,他唱得再好,這首歌也會淪為平庸。”
王毅笑了:“不好意思,作曲正是歌手本人。”
“啊!?”
巴恩斯驚訝地叫出聲來。
他以為能作出這樣曲子的人,一定是將所有精力都花在了作曲上,不可能再有精力乾彆的事。
沒想到作曲竟然就是這個歌手。
連連讚歎之餘,巴恩斯說道:“那個歌手一定是個才華橫溢的人。”
王毅點頭:“終於說對了一次。”
巴恩斯又欣賞了一遍mv,當最後一個音符落下時,他眼中充滿了急切:“王,現在就跟我回家,我得學會這首歌。我聽不懂中文,正好你可以教我。”
王毅聳了聳肩:“其實,我也聽不太懂歌詞。”
“王毅,你就彆為難我了,你找我什麼事我都答應你,但前提是你得教會我這首歌。”
王毅要的就是他這句話:“我教你唱歌,你和我一起去找tt·湯普森。那是一個難纏的家夥,我一個人搞不定,我需要你的幫助。”
王毅說話之時,表達出巴恩斯對自己很重要的意思。
這也是一種談話的技巧。
大多數人都會希望自己是被需要的那個人。
但是巴恩斯這家夥精明得很,他一眼就看穿了王毅的技巧:“彆跟我玩這些虛的,你答應教我學會這首歌,我會儘力幫你說服tt。就這麼決定了。”
王毅心念電轉。
一首歌就隻能讓他幫忙說服一個人嗎?
目前需要被說服的可是有七八個人呢。
不過沒關係,周傑倫可不是隻有這一首歌。
等他喜歡上了周傑倫,自己再拿出其他歌來。
就不信巴恩斯不對自己死心塌地。
【今天三連更,明天十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