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興根也是,他一門心思想要兒子。
這男人對著陳阿水咋說的,“我不嫌棄你的過去,我問過了,石小妹大概是要被判死刑了,最輕也是無期,她這輩子是沒機會走出牢房了,你和兒子跟我一塊過吧!”
請求?
並不是!
馬興根用的是施舍的語氣,陳阿水都這樣了,他還肯娶陳阿水,那就是天大的施舍!
這種人?
都不用陳楚楚出麵,徐淩的拳頭伺候著呢!
哦,不對,徐淩的拳頭不能打普通村民。
那也沒事!
陳楚楚發揮一下,腦筋還是能用的,“非要逼我們撕破臉是不是?不說這個兒子究竟是不是你的,你對小姑做了什麼事你自己心裡沒點數?不怕死你就繼續來啊,派出所就在那,小姑過去對公安說是你強迫了她,你覺得公安會咋辦?”
能咋辦?
在這個年代,強迫欺淩女人判的挺重的。
馬興根想進去陪石小妹一塊吃牢飯?
不想的話那就滾遠點!
慫?
馬興根慫了,轉身就跑。
兒子重要,什麼時候都能認回來,自己的老命也要緊。
三人往梨花村趕。
派出所這邊,幾個公安的都不得勁。
事實是明擺著在眼前的,但當事人陳阿水否認了,那也沒辦法,陳阿水說自己不要臉,把自己說的無比卑微下賤,隻差沒說是自己騷,勾搭男人和自己做那事。
強迫和組織這種事是犯法的,但如果是自願呢?
那就沒辦法定罪了。
不爽!
大家都覺得不爽!
尤其看到李秀蘭還杵著。
太便宜這個女人了啊!
但好像大家也能明白陳阿水的苦衷,還是那個道理,陳水根沒了,李秀蘭再進去,家裡的老人和孩子咋活?
總不能沒了爹又沒娘吧!
那就太可憐了!
李秀蘭是沒走,她找公安打聽呢,石小妹毒死了她男人,石小妹被槍斃也是應該的,然後呢?
對他們家沒有補貼啥的嗎?
幾個同誌都被氣著了。
這時,有一名公安同誌跑來,說是石小妹要見一見李秀蘭。
石小妹都認罪了,也不怕她再串供啥的。
見就見吧!
李秀蘭被帶去見石小妹。
石小妹手被手銬銬著呢,落到這個下場,也談不上後悔不後悔了,馬興根對她也沒多好,真要好了,她還會對陳水根下這個毒手嗎?
她舍不得毒死馬興根,馬興根是她三個女兒的爹,馬興根要是死了,她三個女兒咋辦?
都怪李秀蘭,如果不是李秀蘭弄出那檔子惡心人的爛事。
咋會把她害的這麼苦?
她不會讓李秀蘭好過的,兒子瘸了腿,男人沒了。
這些都是李秀蘭的報應。
但這還不夠呢!
李秀蘭見著石小妹是啥心情?
恨不得喝這個女人的血,扒這個女人的皮!
李秀蘭衝上去扭打石小妹,石小妹兩隻手被拷著,根本沒有還手的機會,石小妹也不還手,臉上被發了狠的李秀蘭抓出幾道血口子,鮮血淋漓的。
血淌到嘴角,石小妹伸出舌頭舔了舔,還笑呢!
笑的陰森森的。
突然低頭,一口咬住李秀蘭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