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村長難當(1 / 2)

六繩護主 東方紅不敗 5141 字 8個月前

大勵朝村長的選任標準,大致要滿足四個條件:

一、18歲以上並體格強健;

二、家庭背景清白,即:不能是賤籍和奴籍,也不能有作奸犯科記錄;

三、處事公平,不因世俗智慧而觸犯朝廷律法;

四、聰明能乾肯擔當。

其中第一和第二條最為關鍵,是硬性指標,其餘兩條可操作空間太大。

之所以說可操作空間大,是因為村長這個職務是由官府選任,而非百姓推舉或競選。

選任誰,由官府說了算,也就是官府中某一個負責這件事情的人說了算,比如縣丞或主簿。

村長之上還有裡長,裡長旁邊還有相當於或者高於師爺職能的耆宿,這些人又成為銜接底層百姓和官府衙門之間的利益鏈。

所以縣丞或主簿會綜合考慮這個利益鏈、及自己的好惡,選擇任用“合適的人”出任村長一職。

對於疏河村村長來說,他的存在,對這條利益鏈來說可有可無,原因是他們村沒什麼資源可圖。

鮑魁所在的疏河村,之所以叫“疏河”這個名字,有兩層含義,其一為河流稀疏。

整個桑柴縣就水資源緊缺,而疏河村所在之地,僅有一條河流經過,且河道還容易堵塞。

這就是“疏河村”名字的另一層含義——河道彎曲,水流緩慢,排水不暢,時常需要疏通河道。

一個地方,如若水資源緊缺,糧食產量就上不去,相應的百姓收入也非常微薄,那就相當於財源緊缺,無利可圖。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疏河村誰當村長對縣衙來說無關緊要。

若是鮑魁一個不高興跑到縣衙說些什麼,村長之位換人乾也不是不可能。

但當村長是有好處的。

一、村長需要管理本村人口戶籍和土地信息,方便官府征稅和征兵。

這就使得他們可以接受來自村民的賄賂——你錢給少了,我可能不給你家兒子上戶口,或是不給你家分位置好的丁田。

二、村長需要協助官府征收稅款和徭役。

與村長家關係好的人家,很可能受到減免稅款、或是減免以銀代役的金額,而村長自家免交地方稅。

三、村長負責監督和督促農業生產,負責征收和獎勵土地。

那麼大方麵不說,單說小方麵,村長是第一個領到縣衙下發糧種、農具的人,分配權在他手裡,可以優先自家。

四、村長有教育村民、維護公共秩序,宣傳朝廷政策的責任。

這一點,就需要村長定期到縣衙值班來實現,這也就決定了村長有及時、準確的信息渠道,很多事情都能先人一步。

五、村長有薪俸,由縣衙支付。

六、有些地方的村長能把持本村村民的生殺大權,這一點非明文規定,而是既成事實。

當村長除了有麵子,好處也如此多,而疏河村村長對於縣衙又無足輕重,這就是疏河村村長總是小心翼翼的原因。

鮑魁當過劊子,還是“舉縣聞名”的劊子,當官的哪怕是為了避忌“不祥”,都會儘量與他少打交道。

他要是想辦些無關痛癢的小事,對方肯定會直接同意,若是大事嘛,鮑魁有錢,花錢賄賂賄賂,隻要不是大原則問題,當官的肯定立馬拿錢辦事,都不打磕絆。

免得被“半頭鬼”鮑魁天天糾纏,那豈不跟被鬼纏上差不多?

可是現在,疏河村的村長覺得,自己很快就要被鬼纏上了。

“村長,咋辦哪,那‘半頭鬼’竟然回來了!”抓鉤他爹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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