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事不諧矣(1 / 2)

六繩護主 東方紅不敗 4312 字 6個月前

作為村長,適當上浮土地價格是常態,不然他們當村長圖什麼?

但是從七百錢直接漲到一兩銀子,這種價格已經接近於府城周邊荒地的價格了。

而他們桑柴縣不過是西平府一個下等縣而已,而疏河村又是下等縣中的勉強湊起來的集村。

“本就不是什麼值錢的地皮,還能任由村長開價,周地主打的是什麼主意你們就不琢磨琢磨?”李蔚玨說道。

“不管打什麼主意,咱隻要把地皮盤下來,他啥主意不就都成不了?”駱毅反問。

“啊這……”李蔚玨又語塞了。

這可真是了!

“那姓周的有農具有牛,怕不是也打著主意想把疏河村的地皮全抵押到自己手裡,把整個村變成自己的佃戶?”鮑魁真去琢磨了。

駱毅不認同:“那也太慢了,為了二百畝荒地,活活等上一年嗎?”

“那地皮有什麼值得圖謀的?”黃酉問道。

“你說,周地主圖謀什麼?”駱毅問李蔚玨:“你琢磨出什麼了?”

李蔚玨:“……”

李蔚玨隻是認為事情不那麼簡單,應該提醒大家重視,可他自己卻也想不出所以然。

“還是的吧?”駱毅說道:“管他圖謀什麼,地皮到咱們手裡,他圖謀什麼都沒用!”

又給鮑魁布置任務:“爺爺,明兒一早你就去縣衙打聽西邊的山頭,再問問咱這處荒地到哪兒為止。”

駱毅從麻袋裡往外拿銀錠:“明兒阿酉陪著爺爺一起去,帶上銀子,先去找地方換些銀票,二十兩、五十兩的都行;

再換些二兩五兩的散銀,給衙門裡的老爺挨個發發;

要是買山頭需要經過縣太爺批準,那就給縣太爺遞上五十兩銀票,多了可不給!”

五十兩銀票?不需要!

第二天黃酉陪著鮑魁去縣衙,縣衙一開門就把事情辦完了。

都不用經過縣太爺批示,主簿親自跑腿兒,直接把疏河村西兩座山頭賣給鮑魁,共計一千二百兩銀子。

主簿態度是真好,生怕鮑魁在他麵前多站一會兒。

身後就像有鬼攆著似的,撒丫子一溜風的滿衙門躥,不到兩刻鐘的功夫就把所有手續辦齊全。

鮑魁到底是給主簿塞了十兩銀子:“麻煩大人了。”

這份地契,要寫明土地數量、坐落地點、四至邊界、價錢以及立契方等內容,還要寫上官府在土地轉讓方麵的法律條款,還要記錄驗證地契的官府、地契持有人簽字等內容,文字量不小。

而且,七八個章蓋下來,也需要各部門協調。

總之,要是彆人來辦此事,怎麼也得把相關部門全都打點一圈,還得等上十來天才能辦完。

給主簿十兩銀子,足夠他把所有相關的辦事人員打點一圈了。

要知道,一個知縣的年俸也才二十五兩,主簿更少,年俸十五兩。

年俸啊,換做月工資,一個月才一二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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