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爺對李蔚玨說,這些都是人才;然後對訟師們說,李蔚玨是知縣大人關注的孩子。
如此一來,表麵一團和氣,暗裡誰也不服誰。
“你好歹是個秀才,竟讓人擺布,丟不丟人!”駱毅說道。
竟還要我一個小姑娘替你撐腰,駱毅把這話忍在心裡沒說出來。
李蔚玨:“你倒是不丟人,幫我把人都得罪了,回頭還怎麼打官司?讓他們在公堂上擠兌我?拆我的台?”
駱毅:“你有功名,他們沒有,他們不就得聽你的吩咐麼。”
李蔚玨:“我還沒打過官司,頭陣得靠他們先打。”
打官司,最起碼得會寫訴狀,得懂訴狀的公式套語,甚至更要熟悉官場情形,懂得訴訟程序,掌握法律文字的技巧。
這些都是李蔚玨不太擅長的。
在縣衙幫助謄抄各類卷宗時,能接觸到的最多是結案筆錄,看不到訴狀,應該說,很多案件沒有訴狀,最多能有庭審筆錄就不錯了。
越是人口少的下等縣,這方麵程序就越不周全。
而所謂筆錄也是能簡化就簡化,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精神貫徹到底。
說白了,就是哪個地方官都不願意留下一堆大案、要案、懸案的麻煩,因為那影響考課成績。
李蔚玨不能從其中獲得經驗,隻能向訟師們學習。
駱毅隻管自家人受不受氣,可不管打官司的事,她又不懂,所以她對李蔚玨是這麼說的:“那是你的事。”
不管怎麼說,駱毅給李蔚玨出了氣。
給四位訟師造成的打擊也不小。
他們回到房間後,開始正經商量起此行具體安排。
之前想得太簡單,以為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都能讓知縣頭疼,何況現在是四個,那不得所向披靡?
還用得著李蔚玨一個小孩牙子?就當帶個拖油瓶出來玩兒罷了。
所以根本無需討論以誰為首。
現在不一樣了。
李蔚玨可以見官不跪,他們可是要跪的呀,膝蓋一曲一伸間,人與人的社會地位差距可就顯現出來了。
“要不,就聽那小子吩咐唄?”鄧鬆師說道。
雖然幾十歲的人要聽一個小孩子吩咐有些丟臉,但也不是不能接受——平日裡他們不也得“禮讓”有權、有錢人嘛。
有權有錢就是有禮嘛。
萬訟師有顧慮:“聽他的怎行?這次可不是一般的官司,是版權官司,咱們都沒經驗,他能懂什麼?
彆到時候官司輸了,那小子與知縣有關係,知縣不怪他,卻找咱們的麻煩!”
高訟師:“不慌!不用管那小子!
《版權保護令》是新鮮東西,咱們沒經驗,彆人也沒有;
都說咱們訟師是靠三寸不爛之舌吃飯的,咱四個人,一尺多長的舌頭呢,舔也得把人舔死,還怕贏不了”
噹噹噹,李蔚玨敲了三下門,一束串好的烤兔子從門縫出探進來,像一大捧鮮花:“各位,聊聊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