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緣故(2 / 2)

六繩護主 東方紅不敗 4504 字 6個月前

“說得通,應該就是這樣。”碧霞元君頻頻點頭:“沒想到這孩子如此聰慧,倒是與我道門有緣啊!”

對道門有利,即是有緣。

多羅菩薩盯著“荷葉投屏”中的駱毅,抿了抿嘴,沒做聲。

因為除了這個原因,她也想不出彆的。

而且,最關鍵的,眼下情況是:人證物證俱在,這幫比丘尼實在是打她們這些菩薩的臉。

觀世音倒有心強辯,比如像黃酉說的那樣,那股念力出自彆處,但眼下她的塑像就在眾人視線裡,已經夠丟臉的了,再強辯也無益。

因為駱毅那番話,觀世音與多羅的目光焦點一直鎖定在她身上:“多羅,那孩子似乎不是凡間之人?”

多羅菩薩也凝神細看,隨即搖搖頭:“我竟看不出她的前生後世,隻看出她與肉身並無淵源;

即便是轉世投胎、或是鳩占鵲巢,總也該與肉身多少有些關係,她並沒有,倒好似一縷幽魂隨意撿了個軀殼便用了;

但她又並非魂體,倒像是股念力,可哪有念力有形有質的?”

這也是碧霞元君一直以來的困惑。

道家有種法術叫做“元神出竅”,還有兩種形態分彆為“陽神”和“陰神”。

脫胎換骨,身外有身,聚則成形,散則成氣,此乃陽神。

一念清靈,魂識未散,如夢如影,其類乎鬼,此乃陰神。

使用“元神出竅”法術,便是常說的“分身”,也是碧霞元君他們的常用之法,但她們的分身形態是陽神。

不論是陽神還是陰神,都有時效性,超過七天不能回歸本體,元神將魂飛魄散。

所謂奪舍,或者說是借屍還魂,便是無法回歸本體時的應急之法——回不到本體,就進入他體。

奪舍,意味著有明確受體;借屍還魂,意味著無明確受體,屬於低概率隨機事件。

比如八仙之一的鐵拐李,無奈之下進入一個跛腳乞丐的屍體中,便成了跛腳的仙人。

如果說駱毅隻是出竅的元神,用奪舍之法才有如今形態,那她的本體必然在仙界有記錄,因為凡人根本不具備任何法術。

要知道,仙界戶籍管理可嚴格了呢。

再說,碧霞元君也好、觀音和多羅菩薩也好,不就是看不出她的本體嗎?

這一個看不明白,便觀察其他人。

碧霞元君是知道胡澤胤及其家人的,但觀世音與多羅是第一次見到,於是又辨彆出黑狐之外還有隻黃鼪,之外還有個男孩子……

“那男孩竟也無前生後世!”多羅菩薩驚呼:“這是怎麼回事?出現一個這樣的孩子算是巧合,出現兩個該怎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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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澤胤與黃酉幾下便將庵主和尼姑們打暈、堵嘴,然後能捆的捆,繩子不夠便用裝法器的麻袋套著,都給堆在牆角。

唯獨剩下一個傷疤尼姑沒打暈,因為駱毅不讓:“這個我們帶走。”

“帶她乾嘛?”黃酉問道,他十分擔心駱毅又把這人當做代曉初對待,然後像代曉初一樣不停地給駱毅找麻煩。

“求你們帶我走,我是被他們拐賣到這裡的,”傷疤尼姑跪倒便使勁兒磕頭:“求你們,帶我離開這裡,把我交到官府便好,我絕不給你們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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