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心情能如此輕鬆,還真不是因為夫人給提的關於勸慰老夫人的主意,而是在於文錦超竟然也與寂靜寺有往來。
這“好事”誰能想到呢?
本來還琢磨著如果文家出手打壓李蔚玨他們,自己該如何儘量少得罪文家還能幫忙扭轉局麵,現下好了,局麵它自己就扭轉了!
與盜刻販售書籍相比,出入汙穢寺廟顯然更令人不恥,文家現在要做的,應該是儘量減少出現在公眾前吧?
知府覺得,這場官司隨便打打都能贏。
隻是,文家與寂靜寺有沒有其他瓜葛就不好說了,但知府並不打算深究。
畢竟文家根基深,就算連著三代沒出高官,可畢竟外頭還有個也當知府的文家老大。
俗話說強龍不壓地頭蛇,鐵打的地盤流水的知府,到年底,他這冀兗知府就到期了,到時候是榮升還是平調誰能知道?
反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像夫人說的那樣,有事讓僧正司出麵,上級不把案件交給他處理他就絕不冒頭。
若真交給他,也好辦,搜集證據是個費時的活兒,慢慢搜集唄。
任期到達前搜集結果對自己有利,那就抓緊給判了;若是不利,留給下任接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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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高村。
李蔚玨看著四位訟師“彩排”。
這可真是件樂事,他還真不知道出庭辯護竟還需要彩排。
就見四位訟師分作兩夥,一夥扮演被告方,一夥扮演原告方,雙方激烈爭辯、引經據典,辯訟得相當精彩。
李蔚玨看得津津有味,駱毅十分不解,悄悄問他:“用這麼費勁嗎?咱不是把知府都給嚇唬住了?”
李蔚玨回答得很謙虛:“他們哪知道咱倆的小動作,不過學學總是好的,這都是我不會的。”
這是真心話。
李蔚玨穿越之前就跟在叔叔身邊實習,沒少旁聽大型的庭審過程,但那是現代。
古代人怎麼打官司他還沒親眼見識過呢。
單從他眼前所看到的來說,至少有一點他就沒想到:原來古人在辯訟的時候,引經據典竟有一大半來自四書五經,而不是律法條款!
換句話說,因為司法辯護並沒有形成製度,僅是雛形狀態,訟師的辯訟行為也不具備合法性,但隻要不“過分”,也不算違法,所以所謂的辯護並不規範。
一樁案件呈遞到為官者表麵,訴狀內容很重要,它直接影響為官者的判斷,而訟師的作用就在於加深、或扭轉為官者的判斷。
而非像現代律師那樣,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而為官者對於案件的判斷,則包含多方麵的衡量,朝廷律法規條並不一定在首位。
“你瞧,連《周官》都用上了,”李蔚玨興致勃勃為駱毅做解說:“嘖嘖,這段出自《禮記》!
這段出自《論語》!
行啊,他們肚子裡還真有些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