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五章 混淆視聽(二)(2 / 2)

六繩護主 東方紅不敗 4527 字 6個月前

莊稼漢指天誓日地說自己確實搶了個孩子,卻不是為了賣,而是想搶來給自己當兒子的。

這就是之前將他們放在一起審的後果,人家當麵串過供了,現在都在把大事化小。

小罐兒一直是在莊稼漢等人手中的,這個抵賴不了,所以莊稼漢隻承認這一點,倒是與潘爺不謀而合。

在大勵朝,對買賣人口雙方的處罰不同,對買方的量刑相對輕一些,潘爺如此說,是給自己爭取輕判的機會。

但駱毅曾經向李蔚玨請教過關於拐賣人口的相關律條,其中有界限不明的地方。

比如說,賣方如何界定,也就是莊稼漢那夥人的行為到底是“略人”還是“略賣人”。

略人,也就是擄掠人口;略賣人則是在擄掠人口基礎上,將被害人作為商品進行販賣,以獲取經濟利益。

按律,對略人的判刑要比略賣人輕,買方比賣方輕。

但不論是略人還是略賣人,在量刑時要根據被害人的身份、以及他們將來的用途確定刑罰的輕重。

比如說,略來的被害人是奴婢,量刑就比略人子女要輕;略人是為了給自己當兒子,量刑就比當下人要輕。

對於略賣人行為也是如此,把被害人賣給買方當夫、妻、子女要比當奴婢仆從量刑輕。

同樣,買方若買被害人是為了當兒子,量刑就比當奴仆輕。

“大人,我覺得他沒說實話,要不再上點刑吧?”駱毅建議道。

張成看向駱毅的眼神就有些異樣——這孩子果真殘忍!

感受到對方目光裡的些許嫌惡,駱毅淡淡說道:“受刑不過是皮肉之苦,誰讓他不說實話,梁爺爺可是差點兒沒了命。”

張成的眼神正常了些:“嗯。”

捕頭也沒啥心疼的,抓起烙鐵就向潘爺走去——自家大人都不在乎對方掏不掏錢,那他也沒必要在乎。

“大人,我真沒什麼壞心思啊!您說我都啥運氣了,我咋敢有壞心思?我真是想買來做兒子的!”潘爺哭道。

“不可能!你是買來給你閨女配冥婚的,你閨女早就死了!”駱毅脫口而出。

潘爺登時呆住了——這小丫頭怎麼知道的?

潘爺在腦中飛快回憶在山上與莊稼漢的交談,確定當時周圍並沒有人,眼瞅著烙鐵就要挨上皮肉,潘爺嚎了起來:“我不是!我沒有!你瞎說!你有什麼證據?!”

駱毅真沒有證據。

他們的交談劉菜菜和黑昀都聽到了,也都講給駱毅聽了,可那是他們竊聽得來的,駱毅出場時已在他們交談之後,不可能聽到內容。

這可怎麼辦?

駱毅微微收緊下唇,盯住潘爺的眼睛不動。

不能讓對方掌握主動,把自己處於“自證”的劣勢。

可該怎麼做呢?駱毅卻一時想不出。

“你慌什麼?心虛了?”駱毅輕輕問道,又轉向張成:“大人,您說他慌什麼?”

現在輪到你自證了——你不是說我瞎說嗎?那我說你心虛,你就先自證一下你不是要配冥婚、也沒有慌吧。

“大人,我想去看看賣家。”駱毅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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