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稼漢被拿掉嘴裡塞的、脖子上綁的之後,真是伏地大哭啊——他被夾手指頭的時候就要招供的,可他們不給他開口的機會!
現在可倒好,十個手指關節都碎了、後背全爛了、前心還燙熟燙焦了一塊!
所謂伏地大哭,其實也是有氣無力,若不是因為聽到駱毅說潘爺已經把他出賣了,他早就昏死過去。
但現在還不能昏,他得先出了這口氣。
若兩人都繼續堅持之前的說法,反正官府沒有實證,他們也獲不了多大罪行,花點銀子就能抵消不少刑罰。
可現在,潘爺竟招了?
招什麼招?他招了自己怎麼辦?賣方可比買方罪過大!
不讓他好,那誰都彆想好!
疼痛讓莊稼漢說話都連不成句,但連不成句也要說!
“我招!姓潘的……他撒謊!不是他……說的……那樣!”莊稼漢咬牙切齒:“是姓潘的……放出風聲,要找六歲的、三月出生的男娃……還得長得好、聰明……”
旁邊差役奮筆疾書。
一刻鐘後,差役拿著他剛剛記錄好的口供給駱毅行禮,然後帶著駱毅去找知縣大人:“小姑奶奶,麻煩您一會兒幫咱美言幾句。”
他有種預感,他一定能被轉正,擁有正式編製,誰讓他是差役中唯一會寫字的呢?在捕快中都沒幾個會寫超過十個字的人。
現在不但問出口供了,還給記錄下來,這可是不小的工作成果呢。
要知道,現在各地都在裁撤冗官冗員,當官的給裁了不少,做吏的更是被撤掉大半,衙門裡做事的,除了為數不多的小吏和捕快,就靠他們這些白役了。
駱毅慷慨應允:“什麼叫美言?我聽不懂哎,不過我真是開了眼界,那人販子被您審問幾句就招供了,您真是厲害,我會告訴知縣大人的。”
招工筆錄上內容詳儘,從潘爺如何放出風聲、到莊稼漢親眼看到有孩子被領進潘家大門又給退了出來;再到他如何與潘爺詳談“購貨要求”、再到潘爺決定買下小罐兒卻讓他們先給送出桑柴縣邊界等等。
在張知縣閱讀筆錄時,其他人也陸續招供,雖然他們知道的並不很全麵,但也都能補全和印證莊稼漢的筆錄。
那些人其實不用大刑伺候就招供了,畢竟要麼是潘爺的手下,要麼是莊稼漢的幫手,都屬於從犯,罪責輕。
就算是莊稼漢那些幫手,也無非是幫著搶掠孩子來著,沒殺人沒放火的,交易也不是他們談的,最多挨幾板子、吃幾個月牢飯而已。
但潘爺就不行了。
他是買家不假,也並未完成交易、沒有把小罐兒買到手也不假,但他是這次買賣的發起人,是唆使、誘惑他人擄掠兒童的主犯,其罪甚至大過“略賣人”罪。
潘爺哭了。
“大人,大人!小民不敢說自己冤枉,但您說小民這運氣喲!”潘爺開始哭天搶地:“我真不想害誰家孩子,我就算買了孩子也是會好好養活的,我會讓他繼承我的家產,您說我能有啥壞心思!
我是想給閨女配個女婿不假,我閨女可憐呐,她才四歲就沒了,連頭發都沒長多長、連朵珠花都來不及戴就沒了啊!
我就這麼一個孩子,大人,以後我也生不出孩子了……我老潘家,要絕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