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驚風走出了迷糊巷。
這已經是他進了迷糊巷的第九天。
正常人三天不喝水就會死。
不過,他的武功已到巔峰,自然和普通人不一樣。但即使如此,第七天時候,他也支持不住了。
好在第七天的晚上,他竟然抓到了一隻胡亂躥進來的老鼠,喝了老鼠的血後,才又延了一線生機。
當他踉蹌著走出迷糊巷,整個人都瘦了一圈,頭發蓬亂,胡子瘋長,衣衫襤褸,滿麵灰塵,身上還沾著幾滴血。
即使街尾最臟最臭的乞丐,也要比他好幾分。
他一雙眼裡都是狠戾陰森,出來後,遇到第一個鋪子,那是一家饅頭鋪,看著上麵白白胖胖的饅頭,他一手一個,拿了就往嘴裡塞。
饅頭鋪的老板大叫:“喂,臭乞丐,你還沒給錢……”
他猛地一眼瞪去,陰森如地獄惡鬼,硬是把那饅頭鋪老板嚇得要罵都罵不出來。
老板娘忙把他一拉,小聲道:“算了,看他樣子,怕不是個老瘋子,咱們彆沾了晦氣!就當自己倒黴了。”
她隱晦地指指李驚風衣襟上的血,把那老板也嚇了一跳,一個字都不敢再說了。
李驚風吃了兩個饅頭,感覺好了些,可他還是渴得難受,再走不遠,是一家餛飩鋪。幾張桌子靠街邊擺放,一個人坐在桌前,麵前放著剛剛送上來的一大碗餛飩。
熱氣騰騰,湯水十足,上麵還飄著幾粒翠綠的蔥花。
李驚風走過去,將那客人提起來往旁邊一摜,端起碗,也顧不得拿筷子,便往嘴裡塞,一邊塞餛飩,一邊喝湯。
那客人正準備吃,結果屁股一疼,人已經坐到地上了,一個老乞丐搶了他的餛飩,頓時跳起來大罵:“老不死的臭東西,敢搶老子的餛飩,你不要命了?”說著,凶神惡煞的撲過來要打人。
李驚風油膩膩的一掌拍過去,那人頓時倒在街頭,哇地吐出兩口血。
這下,整條街都亂了,包子鋪老板離得不遠,看這情形,一陣後怕,隨手一掌就把人打得吐血,剛才要是他非要找這老乞丐要包子錢,隻怕也會是同樣命運!
那客人掙紮著叫出兩個字:“報……報官……”就頭一歪,暈倒了。
當下,有人去報官,有人過多遠綴著,見這老乞丐走一路搶一路吃一路。
除了兩個饅頭一碗餛飩,這些街邊的攤子個個都有,那邊的一隻鹵雞,接著的一隻醬肘子,前麵的一碗麵……
像是餓死鬼被放出牢來般。
也不知道那一個肚子怎麼裝得下這許多東西。
誰攔就打人,打不到人就砸攤。
不過,除了那個被一掌打暈吐血的客人,接下來隻有一個人被踢傷了腿骨。
這下眾人都知道有個老乞丐在搶東西吃,下手還很毒,他搶由他搶,他砸隨他砸。
雖然這些吃食無端端被搶,小攤被砸也許好久白乾,可就和自己的小命比起來,還是小命更重要。
於是,這條街一時形成一個奇觀。
一個渾身臟亂的老乞丐,一邊走一邊吃,身後跟著一大群人,他們眼神憤恨,但卻不敢靠得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