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從一九七三年第一次世界石油危機爆發後,高弦四處奔波,解決了香江能源危機,進而居功,被當時的港督麥理浩,拉入港府行政局,曆任港督尤德、港督衛奕信,已經長達十五年了,可謂流水的港督、鐵打的行政局議員,從來沒有任何一位港督真正有過動這個席位的念頭,儼然“熬”成了最資深的港府行政局議員,如果不是他實在事務繁多,加上無意,就得出任首席非官守議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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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鬼老們近些年居心叵測地不斷擴充港府立法局規模不同,港府行政局的人數始終相對穩定,最多的時候也就十六、七個,設置的原理類似英國的樞密院,有個“總督會同行政局”的概念,也就是,港督在決定重要決策或向立法局提交法桉前,均先由港督會同行政局通過。
當然了,實際操作中,總督會同行政局屬於橡皮圖章,港督能夠絕對掌控,但有一樣母庸置疑,香江的重大事項,這裡的成員離得最近,高爵士始終“埋伏”在鬼老當中,進而門道就多了!
於是乎,有前麵《香江外彙基金管理局條例》之於香江外彙基金管理局、《香江金融管理局條例》之於香江金融管理局的成功範例,眼前《香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之於香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高爵士而言,堪稱熟門熟路,具體應該怎麼運作,門清!
高爵士對港府財政司翟克誠明確表示了,他對香江證券會條例通過進程的期待,最多耗時一個月,畢竟之前“讓子彈再飛一會兒”的時間,已經相當充裕了,如果港府立法局財經事務委員會的議員,理解脫胎於《高弦報告》的《香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很“吃力”,那可就有理由懷疑,是不是屍位素餐了。
《香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的一個主要內容,就是確定香江證監會的監管職權,包括監管香江聯合交易所、香江期貨交易所,以及相關結算、交收、存管等係統環節;管理證券交易商、期貨交易商、杠杆式外彙交易商等市場機構的牌照;監管涉及香江公眾公司的收購及合並;審批希望在香江分銷公開集合投資計劃,等等。
細說起來有點複雜,不過,換個角度就容易理解了,那就是,“老劇本”裡亞洲金融危機期間香江遭遇打劫後,相比於針對包括港元、股指在內的立體多維綜合攻擊,香江在防守上被動地隻有調高銀行業隔夜拆借利率一招,而高弦要從香江證監會這個根子上,打造出一個健全的機製。
財政司翟克誠對於全麵接受《高弦報告》,以及通過《香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倒是沒有抵觸情緒,因為就算鬼老真的奪得了主導權,也不外乎采取此類措施,但肯定沒有高爵士做得好,根本挑不出高爵士的毛病,在這種情況下,傾向就很大程度上受高爵士的“個人魅力”所影響了。
“一個月內通過《香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甚至用不上一個月,應該不成問題。”翟克誠說道:“議員們對基於《高弦報告》的條例內容,可沒有比作者高爵士認識還深的自信,所以,他們更關注具體的改革措施上,比如證監會為了保持中立運作的經費問題。”
高弦點了點頭,鬼老精得很,在《香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上挑不出毛病,就轉到實施細節上,因為明眼人都明白,具體落實是個大難關,“四會合並”花了十多年的時間才達成目標,便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如果自己沒擺弄明白,就給了對方發難的機會,翟克誠算是提醒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