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狗死全家。”
“我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抄襲,沒有之一。”
“這個家夥慘了,估計要賠的傾家蕩產。”
“活該,誰讓他抄襲的。”
...
法庭,法官聽完原告律師的話之後,看向了陳峰。
“被告,對於原告的指控,你有什麼要說的嘛?”
沒錯。
陳峰沒有請律師,而是選擇了自己上。
原因倒也不複雜。
他沒錢,請不起律師。
加上他本人也熟讀法律,算是半個專業人士,索性就趕鴨子上架了。
“對於原告的指控,我認為全是胡說八道。”
“首先穿越這個設定,好萊塢已經拍八百遍了,你不能說有穿越就是抄襲,如果真是這樣,那也是大家一起抄襲好萊塢。”
“另外就是道具金箍棒,這是我國神話傳說中的重要寶物,著作權在吳承恩手裡,憑什麼隻有你們能用,我不能用?”
“同理,孫大聖也是我國神話傳說中的英雄,是屬於全體國民的,並不是屬於個人,誰都可以使用。”
“還有就是利用道具拯救世界的設定,這是《魔戒》的設定,類似設定的電影一大堆,跟《功夫之王》又有什麼關係?”
“兩部電影劇情確實有點相似,但這並不能夠說明是抄襲,如果這都算是抄襲的話,那所有的抗日神劇全部都是打敗鬼子,所有愛情電影都是一男一女談戀愛,所有僵屍電影都是打僵屍,難道這些也是抄襲嘛?”
“最重要的是,兩部電影根本就不一樣。”
“《功夫之王》裡麵的金箍棒是金屬製品,而我電影裡麵的金箍棒,是去玩具店買的,隻花了十八塊錢,塑料玩具金箍棒和金屬金箍棒差距這麼大,是個人都能看出不一樣,哪個傻子會認為這是抄襲。”
“還有,《功夫之王》的孫悟空是被封印在了石像裡麵,而我電影裡麵的孫悟空是被鎮壓在了五指山下,而且為了突出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我專門用的紙箱子做的五指山。”
“紙箱子做的五指山,這麼獨特的創新,你敢說是抄襲,你的腦子是灌了水嘛?”
陳峰言辭激烈的反駁。
原告律師很無語。
玩具金箍棒,紙箱子五指山,這麼丟人的事情,你身為導演,居然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你能要點臉嘛?
網友也被陳峰秀到了。
“我居然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
“本來就很有道理,大部分故事都是類似的,單靠故事其實並不能說明抄襲,隻能說有嫌疑。”
“這根本就不是重點好吧,重點是他怎麼好意思把金箍棒是玩具還有塑料箱五指山用這種很光榮的語氣說出來的。”
“我窮我驕傲?”
“很搞笑是怎麼回事?”
“果然是玩具金箍棒,我第一眼就覺得不對勁,記得小時候還玩過,沒想到能在電影裡看到,還有紙箱五指山,當初第一眼看到的時候簡直把我雷死了。”
“這家夥居然沒有一點不好意思,我願稱他為最強。”
網友覺得搞笑。
身為導演的張藝謀卻覺得可恨。
這個無恥的陳峰,居然好意思說的這麼大聲。
拍電影的道具不應該精益求精嘛,敷衍的買玩具和用紙箱子現做是什麼鬼啊?
你能有點節操嘛。
張藝謀氣的身體直哆嗦,臉部每一塊肌肉都在顫抖。
他不是一個容易情緒激動的人,但每次想起陳峰,很容易就會被破防,怒極攻心。
張藝謀都已經記不清楚,這是第幾次因為這個無恥導演氣炸肺了。
法官也沉默了,過了一會兒才說道:“咳咳,原告律師,你有什麼要反駁的嘛。”
原告律師皺起眉頭。
其實接到案子的時候他就知道這個案子勝訴的希望不大,因為國內關於抄襲這一方麵的立法還不夠完善,尤其是影視方麵,法律法規很寬泛,沒有一個標準。
但沒辦法,誰叫華宜給的夠多呢,所以必須要努力一把,讓雇主知道自己很努力,輸了也不能怪他。
“角色怎麼說?”
“兩部電影都是外國人主角,都是四人隊伍。”
陳峰微微一笑。
“原告律師你錯了,我方電影沒有主角,是群像類電影,每個角色的鏡頭都是很平均的。”
“之所以要選擇一個外國人開啟故事,是因為現在影視圈內存在一種崇洋媚外的風氣,喜歡讓外國人當中國電影主角,然後讓國內大明星作配幫他拯救世界,順帶還讓他泡國女。”
“為了扭轉這種圈內不良風氣,我專門設計了一個外國人,全程當小弟,揚我國威,可以說是超級正能量。”
“我不是很清楚原告為什麼會說我的電影主角是外國人,是不是因為受了某部崇洋媚外的電影影響呢?”
看到這裡,張藝謀徹底繃不住了。
什麼意思?
陳峰這個狗東西是什麼意思?
我選外國人當主角,是為了同國際接軌,是為了表達世界大同的美好思想,根本就不是什麼崇洋媚外。
伱不要在這胡說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