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斌雖然虧了一半的錢,卻很是興奮。在他看來,那剩下的一萬多塊是因為李默才幸免於難的。而讓他興奮的還不光是錢,是這個過程讓他覺得刺激,覺得不可思議。所以晚飯他還叫了個朋友,他迫不及待地要跟他們分享今天的事,並且把李默推薦給他認識。
幾人拐過一條街道,看見一輛大車停在路上,幾名警察正在清理路邊的攤位。這些攤檔主要以吃食為主,有賣熟食的,有賣餛飩炒麵的,還有一些賣自製手工藝品的,如竹籃竹椅等。通常警察會把阻街的小販連同他們的攤檔一起塞進那輛鐵頂大貨車,也叫豬籠車,是警察專門用來拉小販的。
對於小販來說,攤檔就是他們的謀生工具,食材和工藝品都是錢,這些東西被沒收,對他們而言是巨大的損失,所以他們總是會掙紮、哭泣、逃跑或者跪地求饒。雖然這些人看著可憐,但這種事情在九龍街道上隨處隨時可見,幾人也是見怪不怪,依次從車旁邊走了過去。
就在幾人即將走出那條街道時,馬軍突然轉身衝了過去。他剛剛就一路走一路回頭在看,而這會,他衝到了一個攤位前。在那裡,有個小姑娘正在與警察撕扯,而這姑娘身上還背著一個嬰孩。那姑娘哭著不讓警察沒收她繡的手帕和枕巾,可那人卻不為所動。那姑娘看見馬軍後,便哭得更厲害了。
幾人走過去,問馬軍怎麼回事。馬軍說這女孩是他親戚,想求那位警官放她一馬,把東西還給她。那個警察瞪了他一眼,說要不是看著她還背著孩子,就把她一起帶走了。
阿斌走到車子旁,敲了敲窗戶,車裡那位長官與他相識。他發了支煙,指了指這邊。很快,那位警察就被喊走了。馬軍摸了摸口袋,掏出三十塊錢,又問李默,李默將口袋裡的一百塊錢給了他。馬軍將些錢塞在那小女孩的手裡,讓她趕緊回家,並且囑咐她不要出來擺攤了,還說過幾天去家裡看她。
四人繼續前行,阿斌就像是個向導,每走過一個地方,就給他們介紹,這裡有啥好吃的好玩的。這一路上,李默看見的儘是路邊擺攤的窮苦百姓,是店鋪裡或忙碌或茫然的夥計,還有街上行色匆匆的行人。可在阿斌的嘴裡聽到的,是字花、麻雀類的賭檔,是各種功能服務不同的大小舞廳、舞院,而提供色情服務的短租公寓和賓館也比比皆是,甚至還有在街頭巷尾隨時可以買到的各種丸片毒品。
儘管這幾個月一直在油麻地,可李默對這一帶的了解還真是很少。隻知道油麻地的地理位置在九龍的西南,南麵是尖沙咀,北麵是旺角,東邊挨著九龍城區。這就像他認得一個人,卻隻知道他的姓名和樣子,至於這人的性格如何,喜好怎樣,卻一概不知。
馬軍是個愛玩的人,他對這些活色生香的東西最感興趣,可自從遇到那個小女孩之後,他的情緒就明顯低落了下去,一路上都沒有再主動說過話,隻有在阿斌喊他的時候,才嗯啊地應付幾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