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婁彥先的意誌力超乎想像的強,那無比悲戚的哀嚎聲,是在心底發出的,表現在外麵,隻是眼角默默地垂下了一滴濁淚。
不知情的,還以為他被吳景打哭了。
而魯方也隻是瞄了一眼這位兄弟在隔壁挨揍,默默地偏過臉,不再往那裡看。
相認是不可能相認的,那樣豈非不打自招,他還在努力思索,是否有保全自己身份的可能……
不再關心兒子的死活,聰明的頭腦重回高地,魯方已經明白,所謂勒索,就是一個逼得他把錢拿出來的圈套。
他偽造的身份是當年精心設計的,彆說陝西環州是邊塞,距離京師千裡迢迢,即便有人願意去,一時間也難以找到決定性的線索,而在這過程中,他有很多退路,最壞的情況,大不了脫下這身朝廷的吏服,重新鑽回無憂洞裡。
可現在,一切來得太過突然,錢財已經暴露,一次性拿出的五千貫錢,該怎麼編造一個合理的解釋呢?
要知道他可是陝西的孤兒,家中死光,了無牽掛,才來京師打拚……
隔壁巴掌抽完了,魯方卻恨不得給自己一巴掌,都怪以前把話說得太死,想找借口都不得。
當然,真正要編錢的來路,還是有辦法的。
太平坊裡麵,達官貴人的賞賜,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解釋。
隻不過由於錢太多,他要由此編造出具體的受賄過程,如果太虛假,隨便就會被揭穿,如果帶上幾分真實,又怕真的把人給供出來,照樣是死路一條……
“審問我的人,會是衙門裡麵的哪位官員?”
“陳堯谘性情剛戾,以氣節自居;朱昌私欲作祟,不值一提;王博洋自以為是,又膽小惜身;呂安道才乾平平,倒是有幾分執著,那謝立禮更已是死鬼……”
“唯獨有一人,最是厲害!”
說是開封府衙的官員,魯方的腦海中,又下意識浮現出一道最為年輕,威嚴氣度卻猶在兩位判官之上的身影來。
最令他忌憚的,是這屢破奇案,竟然還能與各方平和相處的狄進!
自從這個年輕的士子進了城,就把這原本和和氣氣的京師弄得一團糟,一會兒查這個,一會兒查那個,牢房裡的犯人越關越多!
這是置國朝的太平於不顧啊,偏偏那些達官貴人還不警惕,不知道趕緊將這種惹是生非的禍害給除去,否則將來總有一天,會深受其害!
魯方對此痛心疾首,腦海中更是浮起一個念頭:“隻要不是此人來審我,都好過關!”
正想著呢,大門被打開,獄卒走了進來,似笑非笑地道:“魯孔目,起來受審了!”
魯方大怒,他還給這些獄卒塞過好處的,結果現在翻臉比誰都快,顯然之前就嫉恨他的風光了,呸!都是小人!
不過真正麵對這種小人,他卻不敢造次,關在監獄裡麵,萬萬不可得罪獄卒,隻能戴著枷鎖,艱難地爬起身來,擠出笑容:“來了!來了!”
獄卒從鼻腔裡麵哼出一聲,押送著這個曾經高高在上的孔目,可比那個完全不認識的婁彥先有成就多了。
就這般一路到了審訊室中,魯方低眉順眼,卻也緊張萬分,直到一位官員推門而入,他才愣了愣,長鬆了一口氣。
來者是一個威脅性最低的人物,判官朱昌!
朱昌卻不這麼認為,他自認是府衙內毫無爭議的二號人物,大咧咧地坐下,看了過來:“魯方啊魯方,真沒想到,你居然會是乞兒幫的賊子!”
魯方聞言滿臉都是錯愕:“這……這又是哪的話?”
朱昌擺了擺手:“行啦,你也莫要作這等無謂的狡辯,老實交代,本官會酌情給你輕判的!”
這種話實在很沒水平,魯方精神一振,眼眶卻是大紅,泣聲道:“卑職冤枉!卑職一向對左正言忠心耿耿呐!左正言萬萬不能相信小人的胡亂詆毀啊!”
朱昌眉頭一揚,微微撫須,態度竟有了幾分和善。
他喜歡聽人家尊稱自己的本官職位,而不是差遣,偏偏府衙內其他人都按照常理稱呼差遣判官,隻有這個孔目平日裡最懂事,這一句稱呼,就想起了不少鞍前馬後的恭敬來。
宋朝的官製是出了名的繁瑣,但最主要的還是兩點,本官和差遣,本官代表一名官員的官身階級,同時決定了俸祿的多少,所以又被稱為寄祿官,差遣則是實際乾的工作。
後世其實也類似,比如正廳級省公安廳廳長,正廳級就是本官級彆,省公安廳廳長就是差遣,再升一級就是進部,由高官兼任省公安廳廳長,實質工作其實沒多大區彆,但本官就晉升為副部級了。
這挺合理,問題是宋朝的差遣與品級並不完全掛鉤,有時候十分混亂,擔任同一等級差遣的官員,有的本官高達四五品,有的本官低得隻有七八品,但乾的是同一份工作……
朱昌的本官是正八品的門下省左正言,差遣是開封府衙判官,兩者地位其實相當,偏偏惹了不少閒言碎語,好像那些人都覺得自己是巴結了太後,本官才能連連晉升,但實際能力又差,差遣得個判官,就很不錯了!
朱昌對此很憤怒,所幸還是有明眼人的,十分歡喜。
“來了這個廢物審自己,真是絕處逢生!他可比其他幾人好糊弄多了!”魯方更加歡喜,奉承話繼續出口:“卑職如今最慶幸的,就是左正言來審問,換成旁人,卑職定要蒙受不白之冤了,唯有左正言明察秋毫,是最公正的青天呐!”
“過了過了!”朱昌微笑著抬起手擺了擺:“給魯孔目看看口供!到底是怎麼回事?”
書吏上前,將口供展現在麵前,魯方瞪大眼睛細細看了起來,發現是書辦柳言、雜事李江和仵作田缺所記錄的案件詳情,這才明白他藏在家中的錢財,居然是被這三個人查處的。
他們不僅查處了五千貫錢財,商鋪的夥計帶人去,還被他們以府衙的名義扣住,拿到了票據作為物證,確定了自己在那裡準備以五千貫兌換銀鋌後,再將人放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