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自己的錯,卻還要聯合起來和管委會搞對抗。
總以為法不責眾,卻不知法理難容!
“機會已經給過你們了,而且早早的就提醒你們,那是你們最後一次做選擇的機會。”
“可是你們卻沒有抓住!”
“你們不是以為管委會不敢把你們這麼多人一起開除嗎?”
“現在就讓你們看看,管委會到底敢不敢!”
“從現在開始,你們就被從園區除名了!”
“你們的人事關係將會被轉回縣人事局!”
“以後你們無論是上天還是入地,都和園區再沒有任何關係!”
秦東旭對這些人已經沒有半點好感,也沒有打算放過他們!
有些人就是帶著狗賤料,你越是對他好,為他著想,他越是得寸進尺,得不到就仇恨你。
可是當你露出獠牙,要狠狠給他教訓時,他對你就好了起來,好像奴才遇到了主子一樣,唯命是從,唯唯諾諾。
偉大文學家、批評家魯迅先生早就在他的作品裡深刻闡釋了這種人。
“書記,您不能這樣啊!您得可憐可憐我們啊!我家裡還有八十歲的老母親,吃奶的孩子,我不能出事啊!”
“我如果出了事情,整個家庭就完了!”
“書記,法律不外乎人情,我們已經認錯了,也願意把這些年吃下的空餉全都交回來,您就放過我吧!”
“書記,隻要您能放過我,我願做您的一條狗,您讓我咬誰,我就咬誰……”
這些人是真的感到了害怕,為了能獲得秦東旭的原諒,大庭廣眾之下,臉都不要了!
甚至有人表示秦東旭如果不放過他們,就要給秦東旭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