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找你媽去!(1 / 2)

重回1984趕山狩獵 蝸豬 4652 字 3個月前

回到家,剛進地坑院,就聞到一股濃濃的肉香味,餘秋堂還以為家裡幾人開始做黃鼠,仔細辨認,原來肉香味來自廚房。

正想著,就看到餘秋實手裡握著個骨頭出來了,看到餘秋堂回來,故意吸溜幾聲,拿著骨頭就在院子繞圈子。

明顯是給他炫耀。

這剛分家,陳美娣也懶得裝,開始吃起肉骨頭。

其實這種骨頭上沒有多少肉,丟給狗,狗都會嫌棄難啃。

這是村裡賣豬肉的人剔過肉後,留下來準備外賣做飼料的骨頭,人們可以花點錢買回家,放到鍋裡反複煮,會有少量的脆骨以及更少量的肉絲。

煮過骨頭的湯可以用來煮麵或者炒菜旋一些,菜裡就多出肉香味。

也算是打打牙祭。

不過,就這種生活,一般人家也難以享受。

餘得金作為方圓幾十裡出名的木匠,在這個家具主要還靠木匠打造的時代,收入其實不算低,但錢都被陳美娣牢牢把控著,他根本拿不到多少。

因為陳美娣是第三個老婆,已失敗過兩次婚姻的餘得金投鼠忌器,對陳美娣向來很容忍,即使知道陳美娣對其他孩子不好,隻要不是太過分,他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基本不過問。

“真香,肉骨頭啃起來真香。”

餘秋實本想去給餘小偉炫耀,但餘小偉沒見人影,他便坐在院子裡的樹墩上,吸溜一口,感歎一口,聲音大的全院都能聽到。

餘秋堂被這種幼稚給逗笑了。

也懶得理睬他。

他注意到舊廚房門口堆放的塵土和雜物已清理乾淨,廚房裡有昏暗的燈光,便直接背著野雞朝廚房過去。

這時,餘秋實才看到他背後的野雞,頓時驚訝不已,顧不上炫耀他的肉骨頭,急忙追上來:“哥,你背的啥啊?”

“野雞。”

“是吃的嘛?”

“你說呢,難道還是看的。”

餘秋實一路跟著餘秋堂到廚房口,還是不願意離去,看看野雞,再看看手裡的骨頭,一時不知哪個更好吃。

“野雞好吃嘛,哥?”

“很好吃的~”

“那……給我吃點行不行?”

“找你媽去。”

餘秋堂沒好氣地掀開門簾,將餘秋實晾在外麵。

“堂堂,你回來啦……呀,還有隻野雞?”餘春梅正在擦洗鍋台。

“嗯,搞了隻野雞,他們兩個呢?”

“我讓他們出去搞點柴火,”餘春梅苦笑道,“我們也沒有能燒的柴火。”

餘秋堂恍然大悟。

不同於後世到處都是柴火,這年頭任何物資都相當緊缺,吃的穿的燒的都是,而且是惡性循環。

一般地上的人家,產出的糧食也少,沒有莊稼,那就沒有燒的東西,隻能去山裡砍柴。

山裡又有各種野獸,小孩子根本不敢讓去,基本都要大人,可大人這兩年還好,前兩年都要出工分,哪有更多時間去山裡。

餘秋堂發現不當家不知苦難多,他提到分家的時候,就壓根沒想到還有柴火緊張的問題,就想著吃和住。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