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年1月26號,下午兩點半。
地點:萊斯特,貝爾沃基地。
正在辦公室裡辦公的俱樂部體育總監喬恩·魯德金,發現郵箱發出提示,有新的電子郵件。
當他好奇地打開郵箱之際,才發現郵件的發送人,竟是阿森納俱樂部!
而郵件的內容十分簡單:
阿森納希望觸發淩峰合同裡的違約金條款,以一百萬英鎊的價格將淩峰帶到阿森納!
淩峰?
違約金?
一百萬?!
看完了郵件內容之後,魯德金的表情,已然變得十分嚴肅。
作為俱樂部的體育總監,他當然知道淩峰這個自家青訓發掘出來的年輕天才。
自家俱樂部近期戰績彪炳,有很大功勞要歸功於這個年僅十八歲的小夥子。
正因為如此,他瞬間意識到了這封電子郵件的嚴重性!
他立即抬手伸向桌麵上的座機電話,向秘書吩咐道:
“安娜,幫我找出淩峰與俱樂部簽訂的合同紙質版!”
“立即送到我的辦公室來!”
吩咐完秘書之後,他隨即按下快捷鍵,打通了球隊主教練辦公室的電話:
“哈嘍,喬恩?”
“尼格爾,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說,請你馬上來辦公室一趟!”
僅僅數分鐘之後,球隊主教練尼格爾·皮爾遜便推門而入。
“發生什麼事了?”
“有俱樂部向我們的球員報價了!”
此話一出,皮爾遜先是一愣,隨即意識到了什麼,反問道:
“有人報價淩了?”
魯德金點了點頭,
“沒錯!”
“我們絕不能同意!他是我們俱樂部的現在和未來!!無論價格多少,我們絕不...”
“冷靜一點!”
抬手打斷了激動的皮爾遜,魯德張開雙手,往下壓了壓,隨即安慰道:
“尼格爾,你放心,我和你的想法是一樣的。俱樂部也不打算賣掉淩峰。”
“但是,現在不是我們想不想賣的問題,而是對方想要觸發淩峰合同裡的違約金條款,直接將他帶走!”
很多俱樂部的年輕球員,在簽訂第一份職業合同時,都會加上一定數目的違約金。
一些成名球員,在也會有違約金的條款。
違約金條款,可以大大方便球員打算前往更大俱樂部時,不會因為俱樂部不放人而無法轉會。
“違約金?他的違約金是多少?”
聞言,魯德金一臉無奈地豎起了一根手指。
“才一千萬?!”
“你想得美,一百萬!”
“一百萬?!!”
皮爾遜為這個低得令人發指的數目感到震驚,下意識發出的嗓音,甚至都尖銳了不少。
“沒錯,合同就在這裡,你自己看吧...”
不敢相信的皮爾遜,再三翻閱了淩峰與俱樂部簽訂的紙質合同之後,才不得不接受這個殘酷的事實。
直到此時,皮爾遜才意識到,自己和俱樂部都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在淩峰發揮驚豔的時候,他們忘記跟淩峰續約了!!!
即便內心如何後悔,但此時此刻,也無暇追究這到底是誰的責任。
他們的當務之急,就是如何應對這件事情。
對於萊斯特城而言,淩峰是自家青訓球員,也是球隊最有潛力和最有價值的球員。
一旦失去他,俱樂部必然會遭到球迷們的強烈反對!
尤其是以一百萬英鎊如此低廉的價格被其他俱樂部買走。
魯德金甚至可以預見到球迷們聚集到俱樂部外進行抗議,或是在官方網站上刷屏謾罵的畫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