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宋哲來信?(1 / 2)

看到這則消息,常威哪還有半分彆的想法,腦子裡隻有震驚和敬畏。

沒記錯的話,趙爺此次北上僅僅攜帶三百之數。

這才過了多久?便已經有近千的控弦之士,而且還籠絡了數千牧民和無數牛羊。

常威不太清楚草原的情況,但這近千能打的哪怕放在關中,那也是一股極其不俗的武裝力量。

放在一些稍微安定的年月,如若是一千刀匪,那都可稱之為巨匪,可稱霸一方了。

至於趙銘第一封信常威也是看過的。

當時那電報裡描述的可慘了,不僅被賊人偷襲,損失慘重不說,糧草更是緊缺,甚至還讓家中儘快送一筆錢來。

這也是趙銘沒寫受傷之事,畢竟報喜不報憂,寫出一部分困境也是為了要錢時有個合理性借口。

畢竟趙銘活了兩輩子,這還是他第一次問家裡要錢的。

但不管怎麼說,常威感覺趙爺似乎還是那個趙爺。

趙爺離去兩月逐漸在他腦海中淡化的影子再度變得清晰起來。

卻見這時已經來來回回看了好幾遍書信的馮芸芸這才有些戀戀不舍的將書信收入袖口之中。

隨著趙銘北上察哈爾,馮芸芸的穿衣風格也是大變樣。

原本酷愛旗袍的馮芸芸,如今經常是一身滿人長袍。

並非是那種前朝中期的滿人長袍,而是經過近代改良後的款式,當然也不是所謂的旗人服飾,而是前朝民間大戶人家夫人的裝扮。

後世一些民國題材宅鬥電視劇經常出現的款式,穿在身上顯得有些老氣,但在馮芸芸身上穿著卻硬是穿出一種鮮活感。

少了幾分妖嬈誘惑,但又多了幾分端莊大氣,麵色一板威嚴十足。

寬袖,長擺,裙擺能蓋住腳踝,剛好遮住馮芸芸的大腳。

唔,馮芸芸的腳自然是不符合這個時代的地主家女子的。

故而馮芸芸以前穿旗袍時,穿的是那種皮質小高跟。現在則換成了繡花布鞋。

配上這一身其實是很不符合規矩的,要知道這種地主家的女子穿著,一般都要配花盆底鞋。

隻是馮芸芸腳大,這花盆底鞋還真穿不了。

其實第一次和馮芸芸親熱時,握住馮芸芸的腳時,趙銘也是有些詫異。

還以為這年頭鄉下大戶人家女子都是那種畸形的三寸金蓮,結果卻是大大的驚喜。

聽馮芸芸說起,他才明白。

原來馮芸芸是被馮老爺老二老三都被抓了壯丁,老大被土匪殺了,老四夭折之後收養的養女。

馮老爺本以為這輩子已經沒法再生出個男丁,就把馮芸芸當男兒養。

結果養著養著,竟然自個新娶的一房姨太太又生了一個。

於是馮芸芸又被換回了本來的性彆,因為這樣頗有些不好解釋,這排序也乾脆排到了老五後頭。

但這也讓馮芸芸的腳徹底定型了,甚至穿鞋也懶得顧忌那麼多。

其實馮芸芸的腳並不大,按照趙銘的估算,也就三十六碼。但在這年代的確是大腳。

“常護院!正好上次給夫君籌備的物資還沒送過去。

且將我夫君之事傳頌給莊內上下,告知所有人,老爺是要做大事的人。

現在老爺那兒肯定急需一批人,我需要召集一百各有能力之人北上,讓大家有意願之人報名。

如若願意北上的,往後家屬均能多領一月例錢,如遇意外,家屬還能額外分潤一大筆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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