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東西,還有昨天晚上你們不是很早就睡了嗎?”
“我們半夜去的。”
“拿出來我看看,都撈到什麼東西”。曹文傑瞬間來了興趣。
“都在車裡。爸,你跟小鵬跟我一起拿去賣,其他人在店裡麵等著,人去的太多了,反而不好。”
“行,反正現在又不忙,我跟你去”。
三人開車找了一個賣二手機的店麵,結果那四部新手機才賣了600塊錢一部,新的要一萬多。是部新手機才賣了2400。
八成新的那些,才150一部,老年機才賣了十塊錢一個,要麼拿不鏽鋼盆回去也可以。八個八成新左右的手機賣了1200。電話手表直接不要。
從手機店裡出來,拿了四個不鏽鋼盆和3600。
“小白,手表我們拿去上次賣手表那個店去看一下”。曹文傑想想說道。
“好,其他店太坑了”。
20多分鐘後,王子白和曹文傑,小鵬三人,來到上次賣手表的店鋪。
“是你們兩個”。那老頭老板一看到曹文傑和王子白就認出來。
“老板,你還記得我們兩個啊?”曹文傑笑嗬嗬道。
“記得,今天又帶什麼來?”
“這三個手表,你看一下。”
“這兩個手表不要,這個壞的還能值一點錢”。
“什麼?啊,你沒說錯吧?這表要一萬多,你竟然不收,竟然隻要這爛表”。曹文傑和王子白還以為聽錯了。
“沒說錯,這個表雖然老舊,但是這個表是抗戰時期的表,有一點收藏價值。”老頭老板點點頭說道。
“這個爛表你能給多少錢?”
“600”。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