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三十年十一個月零二十八天(1 / 2)

虞知意睡了個好覺。

第二天起來,得知杜子恒還沒回來,她也不覺得意外。

確切地說,是沒放在心上。

他回不回來,什麼時候回來,和她其實沒太大關係。

反正不管他什麼時候回來,都不能改變她的心意。

做了早課,吃完早飯,她就照例去了刑部。

按理說曹南村的案子已經結了,她應該儘快將檔案寫好然後交給大理寺,不過鑒於犯人還在尤冰月的手上,她決定再等等。

嗯……

估計明天,尤冰月就該來了。

出發去刑部之前,虞知意先畫好了治愈符,穿好官服進了一趟宮。

彼時皇帝正在上朝,虞知意將治愈符交給了胡公公便出了宮。

刑部。

虞知意找出了前幾日就翻找出來的卷宗,也是一樁三十年前的舊案,案情簡單,證人證詞作案動機都具備,就連犯人也承認了罪行。

唯一的問題就是……犯人中途跑了。

犯人名叫李青苗,是個讀書人。

而死者……是他一家七口人。

他自小便聰慧,家裡也算小有資產,是以供他讀書不是問題。

李家共有八口人,祖母李王氏,母親李陳氏,父親李大牛,以及李青苗的兩個哥哥,一個弟弟和一個姐姐。

這是一個標準的農家,信奉著多子多孫多福氣那一套。

因為祖上幾輩子都是勤快人,所以攢下了一些資產。

這一家人裡,隻有一個人與這標準農家格格不入,母親李陳氏。

她不是李家村的人,而是幾年前逃難到鎮子上的。

在逃難之前,李陳氏是富家小姐,家中奴仆成群。

後來天災降臨,一家人在逃荒的路上死的死逃的逃,還有刁奴打起了主家的主意,想要將主家弄死,霸占了屬於主家的財產。

李陳氏的父母都死在了刁奴的手上,隻有她因為被母親及時送了出去,才能躲過一劫。

她逃到李家村所在鎮子上的時候身無分文,蓬頭垢麵,差點兒餓死。

路過一條河的時候她因為太餓了而暈倒了在了河邊,落入了河中,被路過的李大牛救起。

這時代的女子,一旦與外男有了身體接觸,如果不成親的話,就隻剩下尋死這一條路了。

李陳氏沒有辦法,加上見李家也算小康人家,就同意了嫁給李大牛。

隻是,雖然她嫁給了農戶,骨子裡卻還是那個嬌生慣養的大小姐。

案發的時候,她是最後一個被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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