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什麼鬼畜的代言廣告(2 / 2)

蜜雪冰城?

就是那個用大頭劣質雪人和洗腦主題曲作為品牌形象,主打廉價的奶茶店嗎?

為什麼一家奶茶店會想著找黃如石做代言廣告啊?

真的會有人接受這種廣告嗎?

這種廣告怎麼想都非常鬼畜吧?

楊若謙沒有搞懂其中的邏輯,但不妨礙他接下這筆商單。

“這家奶茶店口碑還可以,你不抗拒的話可以答應。合同什麼的你自己來還是公司幫你對接?”

“我自己沒問題的,老板!”

沒問題就行。

嗯,廣告代言合同,還是第一次接……

劃走聊天框之後,楊若謙這才後知後覺,發現哪怕是公司來對接,也沒辦法主動擬定代言廣告合同內容。

因為巋光集團保安大隊不缺,但是法務部是沒有的。

“得再招個靠譜的法律顧問。”

一般而言,網絡招聘的崗位都不會太重要,好的人力資源大多在校招時就被一掃而空。

所以這次楊若謙沒打算在網上發布招聘信息,而是打算趁大學同學聚會,看看有沒有人能介紹點渠道。

除了法律顧問以外,巋光集團還得繼續尋找下一個主播。

雖說係統有規定,在目前階段一個月隻能招募一名主播,但不妨礙楊若謙可以提前選好主播,等下個月一到就招募過來。

經曆兩次慘痛成功後,楊若謙對如何失敗已經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打破了舊有的思想壁壘,實現了對市場觀眾需求的精準切片,對當今潮流進行了歸因分析,對自己的打法進行了迭代升級。

簡單來說,就是楊若謙深刻意識到了,想要惡心到觀眾,光靠直播內容對觀眾實施從物理到精神的打擊是遠遠不夠的。

打擊範圍是很廣,但是不夠深入,不夠透徹,不夠直擊靈魂。

觀眾與主播的聯係並不直接,而是隔了一層直播內容。哪怕觀眾被直播內容惡心到了,潛意識中也不會認為是主播是在故意惡心自己。

在這種想法的影響下,觀眾心中“搞笑”的占比會超過“惡心”,導致他們並不厭惡主播本人,而是把跳舞回放當作一種玩笑來廣泛傳播。

想通這個關鍵因素後,楊若謙的格局一下子打開了。

之前自己的想法實在是太落後,太迂腐,總想著呈現出糟糕的直播內容以勸退觀眾。

實在是有些畫蛇添足。

沒必要那麼麻煩。

“下一次,我要找個和觀眾對罵的主播,跳過中間商,直接了當的惡心觀眾!”

對衣食父母開噴,這樣的主播總起不來了吧?

把惡意直接剖開挖開,塞到所有觀眾臉上,讓他們意識到看直播就等於付費挨罵,總不會還有人來看直播了吧?

誠然,這個世界上是有一些內心不可言說之人就好這一口,可這些人畢竟是少數群體,撐不起太大的流量。

這樣的主播不好找,可一旦找到,就是板上釘釘的五千萬!

俗話說得好,失敗是成功之母。

現在楊若謙已經成功兩次,四舍五入下來孩子都有兩個了。如今來到第三次,要是再找不到孩子的媽媽,就稍微有點過分了。

楊若謙躺到床上,惡狠狠的自語道:“我就不信,這一次我還不能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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