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飛和鄧肯就像同一事物的兩種風格。
鄧肯的身上充滿著千禧年代的風情,堅韌不拔,團隊優先,提倡的是“多傳一次球”的籃球理念。
同樣是以尋找空位投籃機會為先的雄鹿卻在於飛的引領下打出了另一種籃球。
鄧肯觸球時間不長,他是集體的一部分,雖然是最重要的部分,但仍然是集體之一。
而於飛卻是雄鹿的全部。
他控球,呼叫擋拆,主導每個回合的發起和大部分回合的結束。
從出手數來看,於飛並不自私。
但他的球權占有率是驚人的。
這種比賽方式挑戰了學院派籃球專家的觀念,團隊運動的本質被打破了,雄鹿的比賽成為了實質上的分蛋糕遊戲,於飛拿著刀,想給誰一口吃就給誰一口吃。
在波波維奇看來,球場上沒有比這更醜陋的事了。
這是假借團隊之名的自私之舉。
這就是於飛數據爆炸的原因。每當波波維奇想起鄧肯在MVP投票上輸給於飛,他會氣得連紅酒都喝不下。
為了抑製於飛的表現,第二節,外鮑文內鄧肯的安排不動的情況下,馬刺全程使用聯防,將兩個底角的三分機會時不時空出來。
雄鹿確實發現了底角的機會,可他們卻怎麼都投不進底角三分。
由於距離問題,底角三分是理論上最簡單的三分點。
但手感有時候就是這麼玄學。
斯普雷威爾投得進弧頂三分,卻把底角三分給投過了橋,裡德此前的底角三分達到50%,今晚卻連投連丟。
雷·阿倫就不用說了,他今晚投不進任何一個位置的三分球。
反觀馬刺,同樣沒有投籃手感,但他們不是一支執著於投籃的球隊。
所有人圍繞在無堅不摧,無所不能的鄧肯身邊。
鄧肯的進攻感覺並不好,但他在內線的存在感太強了,無論是防守籃板的保護還是在進攻籃板上給到雄鹿的壓力,都讓馬刺有了更多的糾錯空間。
於飛清楚地看見了大球時代與小球時代的區彆。
小球時代是嚴格意義上的更快、更準、更流暢,而大球時代更強硬、更高大。
常規尺度下,小球對大球可以降維打擊,可一旦進入季後賽,像馬刺這樣的隊伍便會充分利用版本答案,在防守端和身體對抗上強行將雄鹿這樣的隊伍的投籃手感限製到與自己相近的水準。
當馬刺的領先優勢來到5分,於飛停止了向外線傳球。
半場結束前四分鐘,於飛先是在罰球線位置跳投得分,而後又迎著鄧肯的協防拋投得手。
連續拿到4分後,馬刺咄咄逼人的進攻勢頭中斷,雙方再次拉鋸起來。
上半場,馬刺的最後一攻由鄧肯執行。
梅森害怕犯規,所以隻乾擾,並不敢上強度施壓。負責施壓的是他的隊友——於飛從高位跑進來,堵住鄧肯的強側手,並給了石佛兩個選擇。
要麼傳球給外線的空位隊友,要麼用左手完成終結。
雄鹿本場的整體投籃命中率隻有35%,馬刺更糟糕,隻有30%出頭,因此,傳球不在鄧肯的選項裡,他寧可用左手來進行最後一攻。
這也是於飛的最終目的。
鄧肯的大基本功之名享譽籃壇,但通過總決賽的深度交手,於飛發現他的罰球不準,並且,和他的右手相比,左手進攻堪稱粗糙。
鄧肯在強乾擾下用左手放籃,不中。
於飛拿下防守籃板,在上半場僅剩5秒的情況下長傳給快下的斯普雷威爾。
斯普雷威爾腳下好像踩著風火輪一樣,快速地衝向前場。唯一回防到位的馬刺球員是托尼·帕克,可他的體型受限,不可能阻止斯普雷威爾。
半場結束前1.4秒,斯普雷威爾上籃得分。
48比47
雄鹿艱難地反超比分。
這場互相打鐵的比賽已經成為雙方的意誌比拚,誰更能忍耐,誰更敢於把球打向籃下,誰更能把握住機會,誰就能把控比賽的走向。
第二節的12分鐘裡,中間至少有8分鐘是被鄧肯所掌控的,於飛是在最後幾分鐘奮起直追,避免了讓馬刺帶著領先優勢進入下半場。
同時,也證明了雄鹿是可以在這種強度下打球的。
保持該強度是馬刺的贏球方法,可如果無法保持強度,一旦雄鹿的投籃手感回升,他們的末日也就到了。
半場戰罷,ABC打出了於飛和鄧肯的數據對比。
弗萊·於,上半場打滿,10投6中,砍下18分7籃板7助攻1搶斷3蓋帽。
蒂姆·鄧肯,上半場打滿,10投5中,砍下14分8籃板5助攻5蓋帽。
“我們都知道拉裡和魔術師是NBA曆史上最標誌性的宿敵,但其實,他們的巔峰期錯開了,也從未在球場上打出過這種針尖對麥芒的場麵。弗萊和蒂姆的對決必將載入史冊!”
各家電視台的解說員全都給予了於飛和鄧肯盛讚。
作為NBA的主要合作平台之一,ABC不會放過親臨現場的專業人士。
他們首先采訪了美國男籃的主教練拉裡·布朗,ABC想知道於飛和鄧肯是否會是他治下夢之隊的關鍵成員。
“每個有機會執教蒂姆和弗萊的主教練都是幸運的。”布朗沉穩地說,“如果時機成熟,我相信球迷可以看見他們穿上美國隊的球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