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不要說永遠(1 / 2)

喬丹如今牆倒眾人推,於飛有點幸災樂禍的心理,但他作為新時代的有誌青年,同樣也會隨之思考,為什麼,一個昨日還高高在上的神靈忽然就淪為了過街老鼠。

這讓於飛想起他在搜尋喬丹故事的時候看到的一樁趣聞,1999年停擺期間,喬丹曾建議波林賣掉球隊(如果玩不起的話),這看起來真的很像是喬丹會說的話,那種居高臨下的、“我絕對正確”、“沒有人可以違逆我”的獨斷。

喬丹似乎真的相信,隻要是籃球領域,任何組織,任何事情,隻要他做出了判斷,其他人就要遵循。

為什麼這位毋庸置疑的狗特會擁有如此妄想和傲慢?當於飛看到全美的媒體對喬丹火力全開,儘情抨擊的時候,他意識到了問題的關鍵。

也許不是全部,但第四權要承擔大部分責任。他們塑造了一種由美國獨有的文化,從貝比·魯斯時代開始,他們就熱衷於將賽場上的明星塑造為英雄。他們在潛移默化中給體育明星灌輸權利意識,隨著時間的推進,直到20世紀末,像喬丹這樣的人開始相信,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追求“勝利”——廣義地說,就是為自己獲得總冠軍戒指、代言合同和行業特權,如果他在場上做了過分的事,那是因為有什麼競爭的衝動激起了他的欲望。

至於其他人——隊友、老板、聯盟其他成員、球鞋公司、媒體——隻有在他需要他們的時候,他們才可以作為神明集團的一部分。

因為贏球已經成為體育文化中最重要的準則,喬丹所做的任何事情——包括霸淩隊友或侮辱商業合作夥伴甚至蔑視自己的老板——多年來都被認為是實現這一準則的重要手段。

所以,當神的神力被耗儘時,人們隻能通過回憶巔峰歲月的喬丹來淡化奇才時期的喬丹,但喬丹覺得他從來沒有衰弱,所以他在任何事情上都表現得自己好像巔峰時期一樣。

當傲慢的神無法正視自己的位置,那麼他從神壇跌落的時刻,也會在瞬間完成。

於飛做完季後賽以來的第一期電台節目時,最大的感慨就是關於喬丹的種種問題。

人們太關心喬丹了。

所以就算是40歲的喬丹像喪家犬一樣被趕出華盛頓,他們也要浪費一次珍貴的提問機會在電台裡詢問他和喬丹相關的問題。

於飛能從這件事中得到什麼啟示?永遠彆走到這一步?

他現在當然可以這麼說,但20歲的喬丹和30歲、40歲的喬丹不是同一個人,難道他在35歲的時候還會像現在一樣看待這個問題嗎?

一天後,於飛和隊友們坐著花車在密爾沃基市中心舉行冠軍慶典。

這種慶典對於非本地球員來說,屬於事後煙等級的慶祝。

因為奪冠的激動感、滿足感和興奮感早在奪冠夜和奪冠後的第一天就宣泄得差不多了,現在隻是配合球迷一起樂嗬。

不過,一些喜歡搞怪的人還是會在演講時說一些段子。

雄鹿隊內最重視這場活動的人是斯普雷威爾,因為他是密爾沃基本地人,所以在演講時最聲情並茂。

於飛倒沒什麼,雖然他得到的歡呼最多,但他的演講基本都是些挑不出毛病的官話。

當天晚上,於飛從經紀人那裡得知了一個讓他菊花一緊的消息。

“赫伯·科爾似乎想要賣掉雄鹿隊。”

“買家是誰?”

“你可以發揮一下想象力。”

“有沒有可能是我在的一位故人?”

“哈哈,你猜的很準。”

“WM!”

於飛的CPU燒了。

他不能理解。球隊剛剛奪冠,怎麼老板要賣隊?喬丹怎麼會想要買雄鹿隊?這BYD該不會是想買了雄鹿隊再把他交易一次吧?

“我不能理解。”於飛說,“我們奪冠了”

阿恩·特萊姆在電話裡笑說:“沒什麼不好理解的,這幾年雄鹿隊一直有轉讓傳聞,你在一年內把球隊的市值提升了6000萬⑴,現在球隊奪冠了,市值還會上升,參議員想高價出手也是可能的。”

⑴前文提到的一個億是內部數據。

“可是,我們明顯還沒進入巔峰期,未來市值會更高。”

“錢是一個原因,但不是主要原因,雄鹿隊在威斯康星州這個橄欖球地區屬於不上不下的體育資產,雖然伱們奪冠了,但給參議員帶來的人氣及收益也許不如包裝工隊(NFL)在常規賽的一波連勝。”

於飛問道:“你覺得他真的會把球隊賣掉嗎?”

“未必,就算賣了,也不太可能會賣給MJ。”特萊姆說,“參議員出售球隊的底線是對方必須承諾把雄鹿隊留在密爾沃基,而MJ是一定會把球隊遷走的。就這一條來說,他不可能成功。”

這符合於飛的認知。

雖然他不了解當代NBA史,但喬丹和雄鹿應該沒什麼牽連才對,他這會兒不是該準備去當山貓隊的老板嗎?

就算他於某人把事情做得太絕,惹來神罰,逼得喬丹非要買下雄鹿不可,但赫伯·科爾還有底線嘛.嗯.相信一個政客有底線

於飛掛掉了經紀人的電話,看著正在晚會上笑談風聲的老板,他覺得自己有必要和對方溝通一下。

他必須清晰無誤地傳達出一個信息。

如果你非要把球隊賣給喬丹,彆怪哥們申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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