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當年的NBA季後賽首輪就像去年一樣激烈,其中,湖人與太陽的大戰,足以進入經典係列賽殿堂。
這是因為雙方帶來了五場富有娛樂性的比賽,還有兩場注定會載入ESPN“NBA經典比賽”頻道的比賽。這是由兩名非凡的球員(科比/納什),三記令人印象深刻的英雄球(科比G4的雙絕殺,蒂姆·托馬斯G6的絕命三分)共同造就了近段時間以來最具觀賞性的首輪係列賽。
不過,於飛和雄鹿隊並不在乎太陽和湖人是如何在首輪火星撞地球的,他們唯一關心的是東部第四的騎士和東部第五的奇才的比賽結果。
儘管騎士的排名更高,但在賽前,外界認為奇才隊更有可能晉級半決賽,因為詹姆斯太年輕了。
就算是新秀賽季的於飛,也止步於首輪,難道詹姆斯可以走得更遠嗎?
這是詹姆斯陣營的宣傳噱頭,他們自然知道,同時期的於飛正在追逐自己的第二座總冠軍,但聰明的營銷團隊總會見縫插針。
同期比不過就換個背景條件,咱們來比比“第一次進入季後賽所取得的成績”,這樣,兩人不就回到一條起跑線上了嗎?
騎士與奇才的首輪對決缺少一樣東西——防守。
要知道,這是東部,作為東部季後賽裡的中遊球隊,如果他們都不拚防守的話,對上同等級的西部球隊就沒什麼優勢了。
但兩邊就是不拚防守,尤其是奇才,認為自己可以憑借經驗取勝,這恰恰讓本身就缺乏防守經驗與技巧的詹姆斯有了大爆發的機會。
係列賽的戲劇性從第三場比賽開始。
騎士與奇才打到最後時刻,詹姆斯天神下凡,帶球殺向籃下,在收球後走了四步,完成上籃絕殺。
奇才球員目瞪口呆,大聲向裁判示意詹姆斯走步違例,但沒吹就是好球,騎士贏下了第三場。
可以說,這是詹姆斯進入聯盟以來為自己創造的第一個大黑點,這黑點的流傳度直到十幾年後,依然流行。
對此,於飛笑笑不說話,不就是走步絕殺嗎,這有什麼?隻要小詹登神了,走步絕殺也可以被營銷成上帝之腳,就像喬丹的世紀投籃推人了,馬拉多納的上帝之手說到底不也是個手球嗎?
隻要嗓門夠大,壞事也能被說成好事。
這是於飛向著小兄弟的心聲,但總有一些壞人,喜歡把事情鬨大。
尤其是那些發自內心不希望詹姆斯半分接近於飛的人,他們是利益共同體,一看聯盟為了捧少帝公然製造黑幕,他們忍不住了。
媽了巴子的,好歹是大飛的老東家啊,不看僧麵看佛麵,這麼黑人,就算大飛能忍,他們也不能忍的。
一些知名的銳步係媒體開始給聯盟上強度,給詹姆斯上壓力,大肆宣揚那記走步絕殺。
其中最具影響力的文章還是來自受害者當地的。
《華盛頓郵報》表麵上沒有表示,但在寫戰報的時候,以這樣的句子收尾:“如果勒布朗·詹姆斯這樣的球員可以合法地進行四步上籃,你要怎麼做才能阻止他呢?這是NBA全麵WWE化的證明嗎?”
心無旁騖的詹姆斯突然被狠狠地上了一波壓力。
他身邊的人看在眼裡,急在心裡。
“這幫該死的媒體!”蘭迪·米姆斯罵道,“平日裡像碧池一樣討好布隆,現在又像狗一樣揪著那件小事不放!他們真的在乎絕殺違規不違規嗎?他們隻是想借這件事吸引眼球罷了!”
裡奇·保羅對詹姆斯說:“我查了那些媒體的底細,十有八九都和銳步有牽連。”
“你的意思是”米姆斯養成了一種本能。
如果詹姆斯身上發生任何不好的事情,一定和大飛有關。
“不一定是大飛,”保羅說,“銳步在勒布朗身上潑臟水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確定背後搞事的是銳步,米姆斯自然就把於飛標狼打了:“無論是不是大飛,他都脫不了關係!”
詹姆斯和保羅一樣,並不是二極管思維。
他不會因為背後搞自己的是銳步,就把他們和於飛畫等號。
“蘭迪,你的反應太激烈了。”詹姆斯理智地說,“如果弗萊出了什麼事情,耐克不一樣會火上澆油,這樣的事情已經發生過不止一次了,伱覺得弗萊因此怪我了嗎?說到底,這都是生意。”
米姆斯不會像詹姆斯這樣換位思考,他是詹本位思想,任何對詹不利的事情,他都要予以回應,聽到這話,他不是覺得“有道理”,而是順著“都是生意”的話題往下說:“既然是生意,為什麼贏的總是弗萊?布隆,你有沒有想過,你在弗萊眼裡也是生意的一部分?”
為什麼贏的總是弗萊?
這個答案,難道大家都不知道嗎?
詹姆斯沉默地看著米姆斯,他知道那是事實,但他不願去想這件事,因為他還在追趕,他隻是落後,而不是不如,他就是這麼想的。
但米姆斯的話讓他不得不正麵麵對這一問題。
“因為弗萊比勒布朗提前兩年進入聯盟,他有更好的球隊,所以他總是贏。”保羅機智地說,“蘭迪,事到如今你對這件事還有什麼不了解的嗎?”
米姆斯壓根沒往深處想,被保羅這麼一歪樓,他又回到了原先的軌道上:“對啊,他有不公平的競爭優勢,所以他總是贏。”
詹姆斯不再接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