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春二娘(1 / 2)

第一條天規 光暗之心 4519 字 6個月前

春天是最美妙的季節,萬物生發、春意盎然,在這個季節,人們總是可以傾注最為美好的希望,耕耘、播種,播種植物、播種動物、播種人類這種高級動物......

因為出生在春天,於是春二娘就有了這個令人浮想聯翩的閨名,女人的名字裡一旦有了這個‘春’字,就會平添了許多迷人的味道,讓所有的雄性動物英姿勃發。

春二娘走進歸人巷的時候,承京城終於迎來了屬於它的第一場春雨,歸人巷中的幾株桃花樹被吹落了一些花瓣,就將這場春雨染成了粉紅色。

童心大起的春二娘於是收起神力,讓自己原本懸空半尺的雙腳落在地上,任憑這桃花雨打濕了自己的繡花鞋。

“二娘又頑皮了.....”

張青笑眯眯地望著夫人,想起了兩百多年前他和夫人初遇的景象。

那時他還不是十裡坡的土地公,還是個快意恩仇的江湖遊俠,夫人則是個開春花店的小姑娘,她的春花可是成全了許多對有愛的鴛鴦。

他第一次走進春花店的時候,也是個春天,那天也下著桃花雨。

“君先生住在這裡有多久了?這第八條歸人巷比起先前,可真是大不一樣了。”

這條歸人巷如今已是滿滿的人間煙火,一大早家家戶戶就升起了炊煙,整條巷子內都飄蕩著蒸饅頭的香氣,居然還是白麵饅頭。

承京的七十二條歸人巷倒有一小半位於城南,連同君不苟居住的這第八條歸人巷,都在十裡坡土地廟的該管範圍之內。

承京為大貞首府,除了有一尊大城隍坐鎮外,還有四尊土地,以十字街為界,分彆管轄城東、城西、城南、城北區域,延伸到郊外百裡。

隻是除了城隍老爺可以在城中建廟,這四位土地公的土地廟都隻能建在郊外,不得與城隍老爺爭奪香火。

神祇間也如人間皇朝,等級分明,官大一級就能壓死人。

春二娘偏偏不服,土地廟不能建在城內,土地奶奶多來自家該管的地頭兒上巡視幾回,總不至犯了天規罷?

所以對這條歸人巷她可並不陌生,這巷子裡住得都是些苦人,朝廷那點救濟可不夠他們一大早就蒸白麵饅頭。

張青感歎道:“君先生做捉刀人得到的賞銀,一半換了香火送給咱們廟裡,另外一半就拿來救濟這些苦人了;所以啊,這條巷子的苦人不僅有白麵饅頭吃,隔三岔五的碗裡還有肉。

比起咱們這些隻知道伸手向百姓要香火的‘神’,人家君先生才是這些苦人的神呢。”

春二娘沉默了片刻,點頭道:“我要親自叩響君先生的家門......

咱們夫妻這次要從正門而入,堂堂正正的拜見君先生。”

一劍斬狼妖、恩澤被四鄰,君不苟這樣的人絕對值得春二娘尊重。

哪怕是曾經反對丈夫‘多管人間事’的她,也因此改變了主意,否則他們這對土地公婆就不會一大早提著多年珍藏的妖肉,上門來拜見君不苟了。

說到吃包子,那自然是剛出鍋熱騰騰的最為美味。

“當當當!”

春二娘麵含微笑,輕叩院門,就像是一位溫婉的鄰家娘子,來拜訪隔壁的老王大哥。

“誰啊?”

常威頂著個熊貓眼打開院門。君不苟又在靜坐運功,在人屋簷下的他很自覺的臨時充當了院工。

春二娘檀口一張,笑著向常威吹了口氣:“繼續睡啊,不用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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