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享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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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尋找一個叫做蜘蛛牛仔的家夥,他是這一代的保護神,你們也知道羅斯克裡克的情況,這一地區的礦業和淘金都非常的豐富,所以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引來無數的強盜匪徒,當然最多的還是資本商人。

他們在當地購買土地礦產所花的錢,還沒有他們聯合土匪和賊來得多,他們給土匪山賊一百美元,就能夠收獲超過一千兩千的收益。

這可比他們去購買平民手裡的土地和礦產要效率的多!”

經過互相介紹,眾人也都熟悉了起來,其中一個叫做法拉第的男子圍坐在火堆前人為李誌傑他們解釋他們的行動目的,尋找一個正義之士,然後解決他們手裡頭的麻煩。

李誌傑沒介入而是繼續躺著休息,因為整個路程太無聊,真的讓他感受不到心情上的波動,當然這也是一種風格,西部牛仔的做事風格,有能力的人總是有著亂七八糟的性格,傳說在更往西部的地方,有人號稱是西部第一快槍手,他把他和敵人對決的畫麵用歌唱了出來,諷刺人生也是諷刺對手。

這一類的消息千奇百怪,但在西部這片荒涼的戈壁灘,真的都不算是什麼新聞。

忽然李誌傑從地攤上站了起來,看向西邊的黑夜笑了起來,三個牛仔有些驚訝,另一隊的牛仔頭目那個黑人山姆站在了李誌傑的身邊

“他們來了!”

專門來獵殺他們的土匪,要知道山姆他們對抗是西部最大資本公司,因為一座礦山而引發的矛盾,一個女人為了丈夫的遺產,喚醒了山姆的心中正義。

其實山姆並不是為了所謂的正義,他就是路見不平想要解決資本商人,拉起這支隊伍也是想要有反抗資本的力量,隻要再找到蜘蛛牛仔,那麼他們一定可以戰勝資本。

李誌傑甩了甩雙手,兩邊的腰包裡放著將近一百把飛刀,很普通的飛刀在哪都能打造,他其實說白了還是不喜歡用槍,沒說明討厭隻是單純的喜好。

並且當自身實力已經超過了一定程度,槍真的沒有拳頭好用,自己雖然現在還沒有辦法完全做到刀槍不入,但想要用槍械對自己造成傷害,這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

至少在這個世界以及自己的世界是如此,密度的強度根本無法造成自己的破防。

“這家夥可比你裝逼啊比利!”

同樣是亞洲人的麵孔,比利·洛克斯就顯得很滑稽,因為李誌傑的那份氣質比他更獨,完全就是一副王者的姿態。

比利沒搭理法拉第,而是死死盯著李誌傑,他也很好奇這個人到底有多少實力,身上不帶槍就敢朝著山賊的攻擊方向走去,這不是找死就是真的有兩把刷子。

一把飛刀被拿出,在手指尖來回的滾動,李誌傑的麵前百米的位置二十多個馬匪開始衝鋒,借助夜色發出古怪的聲音,壯膽的同時也能嚇唬對手,畢竟這裡是戈壁灘,如同是普通人一定會內心慌張。

噗……

嗷嗷嗷嗷嗷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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