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我可冷靜不了。”徽崢公主雖不是魯莽激烈之人,但身為女子,她太能體會女子的艱辛,她這個當公主的自然是恣意的,可身為皇室公主,她也不是沒有體察過民情的。
“雖說我朝是允許納妾的。”敏清長公主慢慢地說,“但是,納妾也是有明文規定,隻不過天下是男子做主的,有律法保障主母的權益,卻很少會有人用,男子也不會遵守。”
我朝律法對於男子納妾是有規定的,正妻必須是年過四十無所出,男子才能納妾。
隻是,沒有官員或者勳貴人家能做到這點。
這律法形同虛設,約束不了任何男子,因為平民百姓娶一個妻子已是艱難,富商三妻四妾藏於府中,也無人會過問。
至於官員嘛,上峰送一兩個女子當玩物,也沒有不收下的道理。
隻是,若參納妾,那麼滿朝文武沒幾個屁股是乾淨的。
可這梁紹不一樣,梁紹納的是花魁娘子,官員禁止去秦樓楚館,這是先帝三令五申的。
隻不過如今皇帝登基之後,便漸漸放鬆了些。
加上,梁紹自詡才氣過人,最喜歡到書齋楚館這樣的地方,揮灑自己渾身才情吸引女子崇拜的眼光。
一不小心,和這位花魁清倌對了眼,便迫不及待娶回來。
逛秦樓,和納花魁娘子做妾,且是在正室夫人有孕的時候納進門的,裡頭還藏著一些叫人惡心的作為,那就是一同娶兩房妾侍,一房妾侍用來出銀錢讓他娶花魁娘子。
如此,既得了心愛之女,還不花一文錢。
男人之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