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念的行為在衛東山口中屬於‘故意傷人罪’的級彆,到了他嘴裡救變成了‘雙方鬥毆’。
看起來隻是幾個字眼的差彆,實際上影響著整個事件的性質定性。
如果按照衛東山的說法,喬念這次鐵定要吃牢飯。
但按照蔡剛的說法,喬念最後賠不賠錢都不好說。
互毆。
你一個大男人被女高中生給打了,你還沒打過,你丟不丟人,好意思問人家要賠償金?沒有夾著尾巴灰溜溜的自認倒黴都算好的了。
衛東山沒想到他竟然有如此大的膽子硬跟自己杠上,非要包庇那個打人的女生,眯著眼睛跟他對視了幾秒鐘,率先靠在椅子上,目光犀利看著‘不識趣’的蔡剛。
“行,你可以說她隻是打人了,不算犯法,但你否認不了她打人的行為,她當街尋釁滋事,影響惡劣,按照學校的相關規定像這種學生,學校有權力對她做出取消學籍的處罰。你們調查你們的,我可以慢慢等,但這種品行惡劣的學生我絕對不會讓她繼續上學!我要取消她的學籍。一個人品行都學不好,讀出書來也是社會毒瘤。與其讓她浪費教育資源,不如把教育資源留給更多需要的學生!”
取消學籍可不是個小事,被取消學籍的學生沒辦法參加高考,也沒辦法被大學錄取,相當於毀掉一個學生未來的前途。
喬念今年高三,正是要高考的時間,這個時候被取消學籍,這件事就大條了。
蔡剛急了,揚聲道:“衛局長,這件事鬨大對誰都沒好處,您這麼做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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