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喬光榮的斂財之道(1 / 2)

喬光榮對錢的感受十分深刻。小時候,家裡貧困不堪,常常餓肚子。整個上學期間,他的口袋裡從沒有超過十元的鈔票。還沒有參加工作,他就在心裡說下了狠話:有機會一定要搞到足足的錢。實現目的的最近的路,就是當官,有權。他能鐵下心來離開對他非常好的孫清雅,就是想從根本上改變自己的處境。

讓他沒有想到的是,他是在一個有著數百萬人口的城市裡當上了專管違紀的乾部的紀委書記時才真正斂財的。這真是個絕妙的諷刺。

開始,喬光榮對那些權錢交易者,深惡痛絕。他大刀闊斧毫不留情地整治他們。把他們的劣跡公之於眾,讓他們的醜態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此期間,斷斷續續,有人向他求情,在他稍微放鬆一點兒處罰力度的情況下,錢物就悄然而來。雖不多,但和他正常的收入相比,也算得上很可觀了。慢慢地,幾千塊,進了他的腰包;幾萬塊,放在了辦公室的抽屜裡;幾十萬塊,輸入了他的銀行帳號;幾百萬塊,直接給卡!當然,也有例外,大錢小錢都有給現金的。

喬光榮曾在一個月裡,接受三十多人的賄賂,其中一個副市級乾部,為了免除災厄,拿出三百萬給他。

是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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