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風拿過合約,掃了一眼上麵的三條規定和義務。
“第一,須跟女方一起同居,日常生活聽從女方安排。”
“第二,不能向任何人,包括女方家人,泄露假冒上門女婿這件事。”
“第三,沒有得到女方允許,不能與任何女性發出親密來往。”
“注:以上內容,如有違約,應以百倍酬勞賠償。”
在瀏覽完合約後,秦風感覺頭有些大了。
前麵兩條沒有多大問題,隻是最後一條跟賣身合同有什麼區彆,意思是連泡妞都不被允許。
當下,秦風轉頭看向楊如雪,“美女,這份合約是不是太苛刻了,你是讓我賣身半年給你了唄,要是違約,還得賠你一個億?”
一個億,就算賣一百個他都賠不起。
“我對你身體不感興趣,我隻要你半年自由,聽我安排就行,隻要你不違約,不會有人要你賠一個億!”
楊如雪的語氣帶著一抹嫌棄,聲音一如既往冷淡。
“沒有問題就簽字,如果你覺得不行,把十萬塊預付定金還給我,可以立馬走人。”
楊如雪的話讓秦風很是不爽,卻又無可奈何。
誰叫一百萬酬勞,誘惑這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