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不追究了,你們還趟什麼渾水,趕緊下班回家,今天的事誰都不許提,就當沒發生過!”電話那頭的所長咆哮道。
那可是他們得罪不起的人,既然不需要他們參與,是再好不過的了,否則他們辦得不能令他滿意,反而會遭來橫禍。
隻是當警車打道回府時,沒有開出多遠,便看到一群狼圍在馬路中央正在分食著什麼。
這高速公路上已經很久沒有出現狼群了,燈光下,可以看清它們正在分食兩個人,看那衣著,便知曉是剛剛跑走的盧秋花和她的傻兒子,那血腥的場麵讓坐在警車裡的警察直接嚇尿了。
正在興奮地啃食著的狼群,對於突如其來的燈光,一時微怔,停下動作,紛紛轉身,慢慢走向警車。
坐在車裡的兩名警察嚇得抱頭痛哭,全身發軟地無法再發動車子了。
因為車窗車門都是緊閉著的,狼群並不能接觸到車裡的人,繞著車走了一圈之後,重新走回去,各自拖咬著自己嘴邊的肢體,往路邊的樹叢中竄去。
狼群離去,眼前車燈照射到的地麵,還有一塊鮮血淋漓的肉,血肉上鑲嵌著眼熟的黑卡和閃著銀光的名表帶子……
兩名抱頭痛苦的警察定定地看著那地麵,那可是無限額的卡,要不要去撿起來?
正當他們糾結是否要打開車門時,突然從路邊竄出一隻狼,將那塊肉連同黑卡和表帶一起吞下,然後抬起頭看向他們。
頓時,原本坐直了的兩個人再次癱到車座上。
不知過了多久,兩個人抬起頭,發現周圍再也沒有狼的影子了,駕駛座上的人立刻發動車子,踩上油門,飛快地離開了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