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她犯了欺君之罪,罪該萬死(1 / 2)

很快,包裹被徐驍打開。

最上麵是一封信。

楚嬌嬈拿起來,認真看了下。

信的上半部分內容,與徐驍打聽到的,關於阮尚福,以及阮尚福、與鄧嫣之間關係的情況,幾乎完全一樣。

信的下半部分內容,表示放在信下的所有東西,都是鄧嫣送給、阮尚福的定情信物,清楚記載了,它們的來曆,擺放它們的順序,還很有講究,是按照鄧嫣與阮尚福交往的、時間來的。

比如放在最上麵的、是一個肚兜。

信上記載,這東西是去年秋末,鄧嫣利用陪朱雲朵,探望養母娘家的機會,去阮尚善家中,私會阮尚善,委身於阮尚善時,贈送給阮尚善的定情信物。

楚嬌嬈認的它,它的確屬於鄧嫣。

去年秋末,在阮尚善家柴房裡,雖然阮安隅及時出現,製止了阮尚善強占鄧嫣,阮尚善卻將鄧嫣的肚兜,給留下了。

他說以後會上門,向鄧嫣提親,要是鄧嫣不同意,便會將鄧嫣的肚兜拿出來,公之於眾,說它是鄧嫣送的定情信物,讓鄧嫣聲譽掃地,除了嫁給他,沒人敢要。

放在肚兜下麵的,是一塊中間染血的帕子。

信上記載,這東西是去年秋末,鄧嫣私會阮尚善,委身於阮尚善時,留下的元帕。

楚嬌嬈認的它,它也的確屬於鄧嫣。

今年年初,是黎婉珊讓人從鄧嫣懷裡,搶走了它,還讓人刺破鄧嫣的手指,在它中間留下了血跡。

當時,秋雁在場,沒攔住,事後還提醒鄧嫣,黎婉珊這麼乾,肯定會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現在,目的出來了。

要是秋雁還活著,這時便可以給鄧嫣作證,可惜,秋雁死了,這事算是死無對證了。

帕子下麵,是一塊玉佩。

信上記載,這東西是去年三月,鄧嫣托看管她的丫頭秋雁,轉贈給阮尚福的。

楚嬌嬈認的它,它同樣的確屬於鄧嫣。

它還是鄧風淵在鄧嫣周歲時,送給鄧嫣的,上麵刻了一個“嫣”字,足以代表、鄧嫣作為他女兒的身份。

它早在鄧嫣被蕭肅,當狗豢養在戰王府的第二天,就在鄧嫣的不知不覺中,被人偷走了。

除了以上三件東西,裡麵還有幾件小東西,都是鄧嫣被蕭肅擄到戰王府時,帶在身上的東西。

楚嬌嬈通過它們,進一步在心裡確認,阮尚善的娘,突然這麼編排鄧嫣,是受了黎婉蘇的指使。

蕭肅這渣男,這兩年,可是將黎婉蘇,當成了戰王府的女主人,連他所有的暗衛、侍衛,黎婉蘇都有權掌管。

黎婉蘇想要得到、鄧嫣被蕭肅擄到戰王府時,帶在身上的任何東西,都易如反掌。

更何況黎婉蘇手裡,還有黎婉珊這條走狗。

她毫不猶豫拿起玉佩,收起來,從戰略儲備係統,取出一瓶酒精,澆在包裹裡其它東西上麵,直到都澆透了,才拿出火石,給它們點火。

她用的這火石,是用現代工藝提煉出來,比打火機還好用的多。

隻需要將兩塊火石,稍微用力一碰,便能飛濺出,很大的火花,點火非常方便。

下一刻,包裹裡其它東西,便給點著,“轟”的一聲,全部燃燒起來,火勢熊熊。

徐驍見狀,著急了,仗著腳上的靴子,是防水防火的,作勢要上前踹滅火。

這些東西,可都是關於鄧嫣的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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