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洋始終覺得,自己的這一生,就是一個悲劇。
他從出生沒多久,便被父母遺棄,流落到孤兒院中。
孤兒院裡的日子那樣苦,他隻能拚命的討好著院長,才能為自己換來吃飽穿暖的生活。
後來他被領養了,第一對領養他的夫妻,是因為身體原因不能生孩子,將他帶回家後,對他也很好。
可惜那個家裡有一個討人厭的老太太,他雖然親切的稱呼老太太為奶奶,可老太太卻一直討厭他。
他知道老太太想要一個親生的,所以一直排斥他的存在,想讓夫妻將他送回去,李博洋才不想回到孤兒院裡,所以他隻能讓老太太離開。
他殺死了老太太的狗,將狗的屍體塞進了老太太的被子裡,成功的將老太太嚇病了,離開了他的家,可他不明白,為什麼養父母看他的目光,也充滿了恐懼,然後便將他送回了孤兒院中。
那一年他四歲。
五歲時,他又被領養了,那樣他的那對夫妻對他也不錯,可是這種不錯,隻維持到了女主人生下了自己的孩子,那對夫妻將所有的注意力,都轉到自己的孩子上,忽視了他的存在。
李博洋怎麼能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他們既然領養了他,那就是他的父母,是他的,所以趁夫妻兩個人不注意,李博洋將那個孩子丟了出去,結果沒成功不說,李博洋又被送回了孤兒院。
第三次時,李博洋已經七歲了,在孤兒院裡,超過八歲的孩子就很難被領養出去,所以李博洋很著急,這時一對年長的夫妻,領養了他,將他帶回了自己的家中。
李博洋本來是高興的,可到了夫妻的家中,他才發現,夫妻有一個病病殃殃的孩子,而二人領養他的原因,就是希望他能照顧那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