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朋繼續說道:“前兩天,巫瘸子托人給我帶話兒,說是隻要十根金條就可以替小桃紅贖身!”
“還真是大甩賣價……巫瘸子為什麼這麼做?”三個月還不到,價格打了對折,薑新禹也覺得意外。
“不僅是小桃紅,秋月樓所有的姑娘,全部明碼標價往外賣……聽說就連秋月樓都要賣!雷朋神神秘秘的說道。
“巫瘸子這是要乾嘛?”
“乾嘛?錢賺夠了,要走了唄!”
“哦……”薑新禹喝了一口酒,說道:“雷朋,我說你有喜事吧,還不承認!”
雷朋苦笑道:“啥喜事啊,愁事還差不多,我上哪弄十根金條,除非把我賣了。”
“你十根金條肯定不值,最多值十個銅板!”薑新禹揶揄著說道。
“所以啊,新禹,你得幫幫我,這兩天我仔細一想,我認識的人當中,除了你沒人能幫得了我。”
“你要我怎麼幫你?”
“能不能幫兄弟湊一點?”
薑新禹想了想,說道:“你還差多少?”
雷朋伸出大拇指和食指,比量著一個八字,慘兮兮的說道:“手裡的兩根金條,還是我跪了一夜,我爹拗不過我,把棺材本拿出來了。”
“跪了一夜?”
“其實就早晨的時候,跪了二十分鐘,騙我爹說跪了一夜。”
“行,你容我幾天時間,我幫你湊湊。”
“哎呦,還得是多年的兄弟,太夠意思了!來,我敬你一杯!”雷朋興奮的站起身,舉杯一飲而儘。
薑新禹提醒著雷朋,說道:“你彆高興的太早,我不敢保證能不能湊到錢。”
“新禹,咱們親兄弟明算賬,到時候我給你寫一張借據,保證有借有還,我還就不信了,我雷朋能永遠沒錢!”雷朋拍著胸脯說道。
他心裡的算盤早打好了,薑新禹現在是偵緝隊隊長,要說多了借不來,十根金條就算是在偵緝隊內部,也差不多湊到了。
酒過三巡,薑新禹隨意的問道:“雷朋,最近這段兒,局裡抓了不少人吧?”
雷朋吃了一口菜,說道:“監獄都快裝不下了,王局長說了,過完年釋放一批罪名輕的……噯,對了,我聽老曹說,你遇到闖空門的了?”
薑新禹笑了笑,說道:“被我當場拿下,交給老曹帶走了。”
雷朋點了點頭,說道:“我還現去監獄看了一眼,悶頭耷拉腦袋,問一句答一句,看著可挺壯實。”
薑新禹說道:“偵緝隊現在缺一個燒鍋爐的,必須是有把子力氣才行,他那個身板兒正適合,可惜啊,是一個賊……”
雷朋擺擺手,說道:“咱們這種人還怕賊嗎?我看也挺合適,他就是一個流浪漢,無家無業,給口吃的就行。這樣吧,等過了節,我把他安排到釋放名單裡,到時候給你送去。”
“能行嗎?他沒有良民證,彆再弄出什麼事。”薑新禹故作擔心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