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緩和的關係在這件事情下又弄得無比僵硬。
如果毀約,林媚就要攤上兩個億的違約金。
因為這檔節目很重要,節目組不允許有人出爾反爾。
她這麼多年雖然賺了錢,但為討家裡麵歡心,給弟弟妹妹花錢不手軟,又做了投資,短時間內無法套現,手頭活動現金隻有一千萬,根本賠不起。
林家是萬萬不可能幫她出這筆錢的。
林媚無奈之下,才突然得知,林家還有個失蹤在外的妹妹。
隻比她小兩歲。
經紀人就建議,如果林媚將妹妹接回來,就算不回到林家,也能自己和她相處給節目交代,節目結束以後,還可以讓妹妹順勢回到林家。
然而林家知道這個應晚是從小在農村長大以後,認為她肯定上不得台麵,根本不來接人,隻派了林媚來。
林媚覺得,應晚的外形絕對可以和她上電視,至於其他的,隻要她肯教,那麼長的時間,應晚隻要不出洋相就對了。
她想得倒好,沒想到夢想就破滅在了第一道口。
應晚根本就不願意回去,她壓根也沒打算認父母。
林媚確實懵了。
把她弄懵了的應晚,此時正在麵對村長的追問。
“應晚啊,你真不願意回去見你親生父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