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真不回去?(2 / 2)

看似緩和的關係在這件事情下又弄得無比僵硬。

如果毀約,林媚就要攤上兩個億的違約金。

因為這檔節目很重要,節目組不允許有人出爾反爾。

她這麼多年雖然賺了錢,但為討家裡麵歡心,給弟弟妹妹花錢不手軟,又做了投資,短時間內無法套現,手頭活動現金隻有一千萬,根本賠不起。

林家是萬萬不可能幫她出這筆錢的。

林媚無奈之下,才突然得知,林家還有個失蹤在外的妹妹。

隻比她小兩歲。

經紀人就建議,如果林媚將妹妹接回來,就算不回到林家,也能自己和她相處給節目交代,節目結束以後,還可以讓妹妹順勢回到林家。

然而林家知道這個應晚是從小在農村長大以後,認為她肯定上不得台麵,根本不來接人,隻派了林媚來。

林媚覺得,應晚的外形絕對可以和她上電視,至於其他的,隻要她肯教,那麼長的時間,應晚隻要不出洋相就對了。

她想得倒好,沒想到夢想就破滅在了第一道口。

應晚根本就不願意回去,她壓根也沒打算認父母。

林媚確實懵了。

把她弄懵了的應晚,此時正在麵對村長的追問。

“應晚啊,你真不願意回去見你親生父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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