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八十二章:李毅的條件!(2 / 2)

說完,李毅直接向著旁邊的小會客廳走去。

丹尼爾和烏尼克不敢怠慢,當即跟了過去。

來到小客廳,關上房門,李毅也沒有讓兩人落座,自己也沒有坐,而是直接說道:“兩位,我現在幫你們破案,但需要兩位答應我兩件事情!”

“李,隻要你能幫我們破案,並追回丟失的黃金,不要說是兩件事情了,就算是二十件事情我都答應!”丹尼爾神色激動的說道。

而烏尼克對李毅還不太了解,因此有些謹慎,當即說道:“Mr李,能說說是什麼事情嗎,我...”

李毅也理解烏尼克的意思,畢竟在不知道情況下胡亂答應彆人可是商人大忌,萬一對方提出的條件超出了自己的承受範圍,亦或者是可能觸犯到了法律,這就等於將自己置身於危機之中了。

當下,他直接說道:“首先我需要兩位向我保證,今天發生的事情絕對不能泄露出去,破案的事情和我沒有任何關係!”

李毅也知道,讓這兩人保守秘密的可能性並不大,他也不在乎自己神棍的身份傳出去。

但為了將神秘感拉滿,將世外高人的形象和人設立起來,該說的話還是得說,俗稱“裝/逼”。

果然,聽到李毅的第一個要求後,丹尼爾和烏尼克看向李毅的眼神都是一怔,多了一絲驚訝以及尊敬。

要知道在西方國家,可沒有什麼藏拙,韜光養晦的說法,這裡每個人都崇尚自由和表現,有十分本事就要使十分,表現的越是耀眼,彆人也就越尊敬你。

先不說李毅是不是真有本事,把警方都毫無辦法的大劫案破掉,但這種不貪功,不爭名的態度,就讓他們感受到了一股來自東方的神秘感。

當下,丹尼爾立即表態道:“李,請放心,我以家族的名譽向上帝保證,絕對不會將這件事情說出去的。”

“Mr李,我也向您保證,會保守這個秘密的!”烏尼克道。

李毅點了點頭,繼續說道:“我需要兩位答應的第二件事情就是,即便是將丟失的黃金找回來了,也不要對外公布,甚至於都不能對警方透露消息!”

丹尼爾略作沉默,隨即說道:“李,你也知道這個案子對公司的影響有多大,現在公司的股價已經跌了,我們必須儘快挽回公司的聲譽,不然的話...”

不等他說完,李毅便打斷了他的話,說道:“丹尼爾,我也不會讓你們一直封鎖消息的,十天吧,你們隻需要隱忍十天就可以了。”

按照李毅的估計,十天的時間足夠金價跌到他的預期價位了,到時候等他們完成做空黃金的投資計劃後,也就不再需要丹尼爾等人保持沉默了。

“好,我答應你!”丹尼爾道。

李毅這邊隻是讓他們保守10天的秘密,而倫敦警方那邊單單破案就需要3個月的時間,該怎麼選擇,傻子都知道。

而烏尼克更是沒得選,現在最希望破案的人就是他了。

畢竟把黃金搞丟的就是他的公司,要是案子破不了,黃金找不回來,第一個要倒黴的就是他和他的公司了。

既然李毅這麼有信心破案,他自然是樂見其成,因此丹尼爾剛說完,他也迫不及待的答應了下來。

條件談妥之後,接下來就要考慮破案的事兒了,當下李毅便帶著這兩位回到了莊園大廳。

隨後,來自東方的神秘力量即將上演神奇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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