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翌日。
“做飯呢?”
中午十一點,李擇明的聲音在公寓響起。
人還沒進門就先聞到屋裡的味,真不好說他和能聽懂說話的沃夫到底誰是狗,誰是人。
嗯......他是人,因為沃夫不會來蹭飯。
“熱飯,但不夠你的。”
知道他是來蹭飯的王承言直截了當地堵上一句,接著轉身從玄關往屋裡走,回到廚房。
“你以為我是來蹭飯的,其實......”
李擇明聽到這家夥竟以為自己過來隻是為了蹭飯,立馬做出反駁,然後突然噤聲。
眨眨眼,揉揉眼,確定不是自己眼花看錯,他探出腦袋朝已經回到廚房的家夥喊了句:
“怎麼有一雙穿過的拖鞋?”
是的,他看到了裴珠泫昨晚穿過的那雙拖鞋。
“有人來過。”
王承言頭也沒抬,淡漠地吐出四個字。
李擇明再看一眼拖鞋,眉頭一皺,這事不對。
“誰?”
“......”
王承言沒回答。
“我能穿嗎?”
腦子一轉,李擇明換了一個問題。
“光著腳吧,我今天給你買一雙新的。”
畢竟是穿過的,王承言覺得還是彆混著穿比較好,雖然他不認為裴珠泫後麵還會再來。
然而,這句話傳入李擇明的耳朵,他想得可就不是這麼簡單了。
“嗯......”
他正在盤算來的人是誰。
線索一:不能穿。
線索二:目測穿過的次數不多。
根據兩條線索推論,首先,對方大概率不是男人,都是糙漢子往往不會很在意拖鞋。
其次,對方應該還會再來,不然他穿了對方也不會知道,而且完全沒有留拖鞋的必要。
會到這個家裡來的女人?
“閔姐來過?”
很快,他便得到答案。
“不是。”
王承言不會說,但同樣不會騙他,哪怕閔女士是最合理、最合適的天然擋箭牌。
“那是誰????”
進到客廳,李擇明腦袋裡又多出一串問號。
“娃娃哪來的?”
這次是沙發上的那唯一一抹色彩。
“算是抓來的。”
回答著,王承言忽然想起了裴珠泫。
昨天晚上她進門之後,好像也一下子便注意到了沙發上柴犬玩偶,是顯得很突兀嗎?
這麼想著,他抬起頭看向沙發。
“你不對勁。”
隻看到李擇明湊過來的一張大臉。
“我很對勁。”
白他一眼,王承言繼續低頭熱湯。
“對勁?咱倆從十八歲開始在校外租房子住,你的生活中從沒出現過其他顏色。”
視覺攻擊被回避,李擇明隨即發起聲音攻擊,語氣嚴肅得仿佛是在說世界末日降臨了。
“花錢抓的娃娃,我能扔了?”
說實話,王承言才意識到這件事。
那天晚上回來,他隻是抱著收都收了的想法,隨便找了一個不礙事地方就把娃娃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