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賣馬(2 / 2)

趙累不在縣衙呆著,張溪坐鎮縣衙,自然的,如果有糾紛案件,這事兒總得張溪來決斷。

其實這年頭,村有村老,市有市官,一般的糾紛案件還真的打不到張溪的麵前,除非是出了重大刑事案件,否則張溪是可以不理會的。

但現在有一件糾紛案件,張溪卻不能不理。

因為糾紛的一方,是文聘之子,文岱。

事情的起因呢,很簡單,就是文岱今天路過集市的時候,看到有人在賣馬,文岱好奇,過去看了一下,一眼就看中了。

馬是真的好馬,烏黑亮麗,沒有一根雜毛。

但是主人家不會養,給養的骨瘦嶙峋的,白白糟蹋了好馬。

文岱是武將出身,可看不得這種不珍惜馬匹的人,自然上前訓斥了一下這個馬的主人,並且要掏錢,把馬買走。

但文岱出巡,本來就是巡視地方,維護治安的,所以嘛,他沒帶多少錢。

因此,文岱吩咐賣馬的小子,讓他去縣衙領錢,自己先把馬牽走。

然後賣馬的小子直接把長劍拔出來了。

文岱本來就看這小子不順眼呢,一看這小子拔劍,哪兒還能慣著這個,頓時也把自己的配劍抽出來了。

有一說一,這裡麵就是一個誤會而已。

文岱的做法,是如今達官貴人常用的做法,身上錢不夠,說一個地方,讓賣家去拿錢,自然是一分錢也不會少掉的。

畢竟事關名聲,文岱在下雉縣也呆了不短的時間了,總有些人是知道他是文聘之子的,文岱不至於為了這麼點小錢就敗壞自己和自己父親的名聲。

這年頭不要臉的人終究是少數。

但賣馬的小子,也就是孫尚香,肯定不相信啊。

她又不認識文岱,而且這家夥一分錢不掏就想牽走自己的小紅,也不知道家裡條件怎麼樣,會不會對小紅好,哪能就這麼把小紅交給他?!

雖然文岱說了去縣衙領錢,但孫尚香不信。

一來,一個縣衙,在孫尚香的眼裡,不具備什麼公信力。

她再怎麼倒黴落魄,潛意識裡終究還是江東的小公主,彆說縣衙,就是縣令,在她眼裡也不是什麼值得信任的人。

二來這一路上,孫尚香見多了說好話,但最終隻是想騙自己,把小紅偷走的混蛋了,哪能那麼容易的就相信人。

孫尚香當時一急,就把文岱當成那些山賊水匪一樣對待了,直接拔劍威脅。

而文岱呢,終究是這年代的官宦子弟,而且又是武將出身,對方拔劍,那他哪能示弱,自然也是拔劍相向。

等市官趕到事發現場的時候,這倆人已經打起來了。

而市官那個急的啊.賣馬的小子也就算了,文岱他是真的得罪不起。

而更得罪不起的,是本縣縣令趙累,以及江夏郡丞張溪。

這倆剛剛下了命令文件,為了讓流民安定生活,市官一定要保證市場繁榮,公平執法.現在這個架勢,可怎麼得了。

鬨市聚眾鬥毆,違反市場管控,不管誰對誰錯,都是要先打板子的再斷案的。

市官怎麼敢打文岱的板子,是不想活了是吧?!

可如果不打文岱的板子,那市官就的被張溪打板子這位郡丞是真的一點麵子都不會給的,已經有好幾個同僚被打過了。

左右為難的市官糾結了好一會兒,終於想到了一個好主意。

我不敢打,那就上報吧。

一揮手,讓市場卒役上前,圍住兩人,然後把兩個人連帶一匹馬,都送到了張溪的麵前。

而張溪一聽說這事兒,看看文岱,也覺得有點頭疼。

打文岱板子不是什麼大事,但問題是,打了文岱,文聘會是什麼反應。

文岱領兵來下雉,本身就是文聘讓他來站台的,這要是處罰了文岱,引起文聘的誤會和反感,可怎麼辦。

可不打也不行,剛剛製定的市場管理規範,重新設立了市官,這要是自己不給撐腰,以後這種行為越來越多,誰會安心的在江夏生活做生意啊。

至於另外一位.

“堂下站立者,何人?!”

“文岱。”

“孫仁。”

嗯.嗯?!!

孫仁?!!!!

特麼張溪差點把眼珠子瞪出來。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