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劉梟強行穿上羽絨服的劉炎,多少有些生氣。
自己除了內襯,基本被扒光了,渾身凍得瑟瑟發抖。
但奇怪的是,穿上羽絨服後沒兩分鐘,這種刺骨寒冷的感覺,居然奇跡般地慢慢消失了。
“陛下,感覺怎麼樣,要不要披上貂絨?”一旁的陳洪拿著貂絨,非常關切,隨時準備為皇帝披上。
“不用!”
劉炎大手一擺,整理了一下羽絨服的袖口道:“穿上這羽絨服,竟忽然感覺不冷了。”
“真有這麼神奇?”陳洪不由得大驚失色。
“給他拿一件穿上。”劉炎看向宋知意。
“是!”
宋知意不敢怠慢,連忙也取了一件遞給陳洪。
“陛下,奴才怕冷……”陳洪有些瑟瑟發抖,儘管皇帝穿著不冷,他也不太敢試。
“怕冷更要穿,朕現在甚至覺得還有些燥熱。”
劉炎鬆了鬆脖子上的口子,感覺渾身不由得微微冒汗了。
皇帝如此說,陳洪也不敢怠慢,連忙脫了自己厚厚的棉服,換上了羽絨服。
過了不到兩分鐘,也是瞬間覺得溫暖了許多,之前他穿了兩層厚厚的棉服,渾身還覺得有風刺入,現如今穿上羽絨服後,隻感覺身體和外麵的溫度,完全是兩個世界。
“這羽絨服,當真有如此神奇?”
陳洪雙目瞪得老大,簡直不敢相信:“哎呀武王,您當真是深藏不露啊,沒想到這小小的鴨毛,穿上身上,竟能如此保暖,有了這東西,我大乾何須還看北涼臉色?”
“當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武王當真有陛下當年的風範。”
激動的陳洪,不免習慣性地拍起了馬屁。
劉炎臉色一黑,暗示陳洪馬屁拍的有點過,陳洪隻好低著頭,細細品味自己身上的羽絨服,笑道:“這羽絨服穿了這麼久,竟也聞不到一絲鴨毛的味道,王爺這到底是用了什麼工藝?”
宋知意連忙在旁解釋道:“這是武王傳授我們百盛服裝的一種特殊清洗工藝,鴨毛已經全部除過味了,穿在身上沒有任何味道。”
陳洪滿意地點了點頭。
劉炎卻仍舊是眉頭緊鎖:“梟兒,這羽絨服的確不錯,保暖程度完全勝於羊毛衫。不過我大乾習慣了穿羊毛衫和棉襖,你這羽絨服如此緊致輕薄,隻怕老百姓穿在身上,不會太習慣。”
“彆的不說,如此緊致的羽絨服,都沒有存放東西的袖口,老百姓出門的隨身之物,放哪裡?”
古代之所以做成寬袍大袖,一方麵是衣服本身保暖不夠,裡麵需要穿幾層,所以沒辦法隻能做成寬袍大袖。
另一方麵,大袖的袖口能存放東西,老百姓臨時出門的隨身之物,都放在袖口。
這羽絨服袖口緊緊包裹手腕,可就沒有了存放東西的地方。
“父皇,你看這裡。”
劉梟指向劉炎腰間的一個口袋道:“這種新型的羽絨服,我特意設計了專門存放東西的口袋。這種口袋前前後後一共有四個,穿上這羽絨服,無需再將隨身之物存放在袖口了。”
此言一出,陳洪當即摸了摸腰間的口袋,頓時驚奇不已。
“王爺這設計,倒是新奇啊,沒想到還能有如此存物之法,奴才算是長了見識。”
古代的衣服,都是沒設計口袋的,大家也是不得已隻好存放在袖口,走起路來手很不方便。
而武王的羽絨服,徹底改變了這一尷尬境況,不僅本身保暖,還設計了四個存放隨身之物的口袋。
“沒想到這羽絨服,還有如此小巧思,不過即是如此,我看你們這羽絨服的銷量,好像也不怎麼樣啊。”
方才進來之前,劉炎就在門口打量了許久,一直到如今,都沒有人進來試穿過羽絨服。
可見基本不招人待見。
“父皇,酒香不怕巷子深。既然東西好,咱們就不愁沒銷量,眼下最重要的是,就是廣為人知!”
劉梟微微抬頭,笑道:“要改變老百姓的生活習慣,其實也簡單。隻需請父皇代言就行!”
從老爹走進百盛服裝店的時候,他覺得皇帝是最合適的代言人。
作為天之子,皇帝代表了天下,代表了貴族。
如果皇帝和滿朝文武都穿起了羽絨服,老百姓自然也會嘗試。
所謂上有好者,下必甚焉。
古往今來,皆是如此,許多流行的東西,都是從貴族開始的。
“代言?”劉炎不免一愣。
他還是頭回聽說這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