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 一個蘋果(1 / 2)

梁玉霞這邊的事情處理好後,羅成這次真是大包小包的帶著東西去汽車站。回老家得住兩天,羅成家裡現在連破被子都沒有,自然要把被子背在身上回去了。

然後除烤鴨燒雞,大米麵粉雞蛋都要帶點回去。這次廠裡發的福利票證,羅成也帶在了身上,鎮裡也有供銷社,可以在那邊買點東西。

步行到汽車站,前往縣城的車子要八點二十出發,羅成花兩毛錢買好了車票。東西放好了坐在車子上等待出發。

義縣龍津公社,趙會計家。

“說,我房間裡的蘋果呢,你們幾個誰拿了。”

“姑姑,我沒拿。”

“我也沒拿。”

“姑姑,是趙輝哥哥拿的,那麼大一個蘋果,他就給我吃了一口。”

“小輝,你怎麼能到姑姑房間裡亂拿東西呢,你這是偷東西你知道嘛。把手伸出來,打手。”

得了,還沒怎麼問,趙倩的幾個侄子侄女就因為分贓不均,帶頭的被出賣掉了。趙輝是趙倩大哥的兒子,有點虎,不聽管教。

打趙虎兩下,也是讓他長長記性,三歲看小,七歲看老。雖然是自家人,但這也屬於偷盜行為,在家裡不管,以後長大出去後也這樣,可不得了。

何況趙倩也的確心疼自己那蘋果,羅成走的那天總共就給了她四個大蘋果。當天還怕人看見,偷偷回了下家裡,把蘋果藏了起來。

她跟羅成的事情,那時候還是名不正言不順。在彆人看來,她一個姑娘家的,收人家東西,可不好。

而等了兩天,羅成家的爹娘就托人來說媒了。之前趙會計沒有給女兒找對象,一個是她年齡小,另外一個是趙會計的姐住在縣城,也就是趙倩的姑媽。她那邊說會幫趙倩在縣城找一個好對象。

但不管是縣城還是市區,都算是城裡,城裡不像農村鄉下,結婚是要打結婚證的。而打結婚證,男的要二十,女的要十八歲。

趙倩現在才十七,她姑媽是打算明年再給她去找對象,這年頭在縣城談對象,也是差不多談不了多久就要結婚的。比農村是要慢一些,但也慢不了多久。

而羅成的爹娘找媒人來說媒,其實趙會計一開始也沒當一回事,隻不過作為公社的會計,也不好在媒人還什麼都沒說的情況下趕人家走。

可這媒人一說羅成的條件,在市區裡有工作,這一條就值得趙會計慎重考慮了。而且他前些天也聽說過,公社裡好像的確是給一個人開了戶籍證明,聽說是去參加工作了。

又聽媒人把羅成的身高長相人品一誇,也覺得不錯。但趙會計也納悶了,詢問媒人怎麼會幫羅家到他家裡說媒。才得知自己的女兒早跟人家相識了,人家羅成是看中了他女兒,專門找人來說媒的。

然後趙會計就把趙倩喊了過來,詢問到底怎麼回事,也就是羅成是去市區裡參加工作了。換成公社裡其他沒工作的,跟他女兒相識,那就是勾搭,敢勾搭他女兒,找人打斷他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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