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羅文傑的高中同學(2 / 2)

東西買完後,直接叫了一輛三輪車來拉貨。如果不是買了大米,麵粉和雞蛋。可能送貨人的運費都要趕上他買的便宜白菜和蘿卜了。

幾公裡的路,開價就要五十,如果不是出租車不好裝,羅文傑就打車裝回去了。以前家裡開飯店的時候,他家自己都有電動三輪車,飯店關閉後,車子便宜處理了

坐三輪車一起回家後,羅文傑又去老街紙紮店買了一套‘廚具’,燒了廚具,祭拜了物品後。羅文傑才算完成了任務。

羅文傑弄好一切後,打算休息會,就躺床上玩手機了。這看到手機裡高中同學群今天好像挺熱鬨的,信息都99+了。

不知道為什麼,這讀了大學的人,有大學同學群,也有高中同學群,但大家步入社會後,都喜歡混跡在高中群。

可能是高中時候的女生,給男生留下的印象更青澀和清純一些吧。哪怕四五年過去了,男女同學的記憶還是停留在高中時候穿校服時候的模樣吧。

羅文傑看了一下群裡的情況,原來是曾經他們班高中校花張莉在群裡尋求幫助呢。詢問在昌城陽湖區這邊有沒有知道哪裡有便宜的房子租的。

“張莉找想租房子,還要便宜的。這不應該呀,王陽不是說有人看見她在金洋會所上班嘛。”羅文傑覺得有些奇怪,張莉要是找房子住能理解,但找便宜的,在會所上班的會差這樣一點錢嘛,

說實話,曾經在高中的時候,羅文傑也喜歡過張莉,這沒什麼見不得人的,班裡很多男生都喜歡過他。所以張莉要是真在會所工作的話,羅文傑想作為同學一場,照顧一下她的生意。也算了結一下高中時候的一個夢想。

但畢竟他高中玩的不錯的同學哥們王陽,他也是聽人家說的而已。

羅文傑給王陽發了一個信息,詢問道:“張莉是不是在會所上班呀,看高中群了嘛,她在找房子租呢。”

王陽這邊,羅文傑也不等他回複,在高中群裡@了一下張莉,回複著:“我在陽湖區租了一套房子,城中村西簍子巷那邊,要不要合租呀。”

在高中群裡發完信息後,羅文傑笑了,笑的有些猥瑣。他希望張莉答應,然後合租付房租的方式,其實可以多樣化的。

沒想到沒多久,羅文傑手機上提示被加好友的消息,點開一看,果然是張莉加的他。哪怕她真的在會所上班,他感覺隻要不結婚,其實也可以交往一下的。

加了好友後,張莉立刻給羅文傑發來了信息。

“羅文傑,我們在高中沒什麼交集,不過我感覺你挺老實的。我是跟一個好閨蜜一起找房子住,本來不打算找男的合租的,但你是我同學,我問問我閨蜜,她要願意的話,我再找你可以嘛。”

看著張莉發來的信息,羅文傑有點想拒絕,不是她帶閨蜜一起住的問題。而是對方說他老實,要是說他不老實,還要跟他合租,他還有興趣一點。

在高中的時候,羅文傑不是老實,是悶~馬蚤。沒有交集是他那時候也靦腆,怕找張莉說話,同學猜測到他不懷好意的內心。

(其實羅文傑這個年代,在他有錢後,劇情也會開始展開。今天因為停電的原因,可能就一章了,抱歉。另外可能因為成績差,編輯說明天看讀者人數,人數少的話,直接上架。希望能有人支持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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