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回 夏司馬請求定流地
由於單雄信拿著錢上下打點,幾乎買通了上黨縣乃至潞州的整個官場。本來夏逢春就由打外地空降過來的,而且,背景是燕王羅藝的人,在這大隋朝官僚體係裡就受排擠。又一上任就全州捉拿響馬,把這潞州攪得天翻地覆,下麵公差加班加點,一個個苦不堪言。這下,夏逢春在潞州就沒有了官僚基礎,大家都說他不好。單雄信再救秦瓊塞點錢。夏逢春本身這脾氣也不好,愛激動,到了監牢之中,差一點沒把秦瓊給宰了。這下子,就犯了大忌了。蔡刺史把夏逢春叫來,好好地訓斥一頓。
“我是上司,對你的工作我一直支持,對不對?你看下麵那麼多人說你不好。但是,本刺史是一直在背後支持你。但是夏司馬呀,你這些事兒做得不對呀!尤其是,你不能把個人情緒帶到工作當中嘛。你跑到囚牢裡,差一點把囚犯給殺了。這是什麼行為?介於你現在的情緒十分不穩,這樣吧,秦瓊這個案子你就彆跟了!不然的話,本刺史會讓天下人恥笑,會讓人說我執法不公,以原告審被告,這個罪名我可擔不起!”
他一說這話,夏逢春急了,脫口而出:“難道說,你們都受了秦瓊的賄賂不成?我這有理的反倒成沒理的了。”
一說這話,更犯大忌。你沒有證據,哪能說這話呢?
蔡刺史把眼一瞪,臉一沉:“啊嘟!夏逢春,你說這話可要負責!本官一向清廉,從來不收受賄賂,你怎麼能這麼說話呢?我警告你,你如果再這樣說話,本刺史可治你誹謗之罪!退了下去!”
刺史,一州的一把手。這麼一說,夏逢春還想懟,但是,一琢磨確實無憑無據,自己也後悔剛才說那句話了,現在把大家全得罪了。連秦瓊的案子自己都不能審了,哎呀!把夏逢春給氣的呀,回到家裡一張嘴,“哇——”怎麼了?一口血又吐出來了,這傷還沒好呢。
這邊接著審案,一審秦瓊鐧打夏逢春這個案子,證據不足。這案子就不用說了,你說人秦瓊打你了,秦瓊那邊瞪眼就不承認。你沒有人證啊,你的人證是你的家人啊。就算他可以作證,但他看到的是金城、牛蓋,他沒見到秦瓊,所以指認不出秦瓊。物證呢?李密一口咬定,那幾串珠子就是自己贈給秦瓊的,許你燕王有,就許我蒲山公有,這珍珠不算什麼,我以後還贈給他,你乾生氣!所以,這個案子官府不予審理。除非你夏逢春再提出新的證據。否則的話,這個案子到這裡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