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村姑隻想平平淡淡1(2 / 2)

偶爾會在一些書店裡接些抄書的活,來減輕一下家中的壓力,在書院裡也是名列前茅,在記憶裡明懷瑾在夫子的肯定下準備明年的院試。

原主是個剛過十三歲的小姑娘,平時就在家幫忙做做家務洗洗衣服,從小就跟母親學刺繡,偶爾也繡繡花,給自己掙個零花錢。

懷夕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來到這,也不知道原主怎麼樣了,除了有原主的記憶外彆的什麼也不知道,心裡感歎,這算是什麼是啊,隻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爺爺以前在縣裡醫館做學徒,娶妻後就帶在了小山村裡幫人看看小毛病,村裡人也沒啥錢偶爾看病也是給點糧食當醫藥費,平時上山采點草藥賣倒也自在。

奶奶在不農忙的時候會紡些布賣到縣裡的布莊,家裡這些年也都挺好,在村子裡算是好過的人家,也是要不好過也供不起一個讀書人。

原主還有個大伯一家,大伯家比較有出息做了點小買賣,又遇到了貴人,後來慢慢做大,在省城裡開了個酒樓,又做了些其他的生意,又在城裡買了房子,帶著大伯母和堂哥堂姐一家人搬去了省城裡,在省城裡紮了根。

本來說也要帶爺奶一起走的,但是爺奶說熟悉了鄉下不想走,省城離小山村很遠,除了大伯家每隔兩年回家看爺奶祭祖外,原主總共也沒見過大伯一家幾次麵。

不過每次大伯回來都會帶很多禮物,原主記憶裡大伯一家出手都很闊綽。

大伯一家跟自家關係也不錯,再加上爺奶也在村裡平日裡自己不在跟前孝順,所以每次回來都帶很多禮物。

懷夕回憶完看到日頭都中午了,現在是農忙的時候該做飯給明父明母還有爺奶送去了,做飯用的是那種大鍋燒火的那種,懷夕以前也做過飯就是沒用過這種鍋。

雖然有做飯的記憶,但開始還是有點生疏不過慢慢就有點熟練了,這頓飯做的久了點好歹是熟了,明懷夕沒先吃飯,就先留了點,就急忙裝好飯跟地裡勞作的父母爺奶送去。

明懷夕家的地不多加上爺奶的地總共也就十五畝地,多虧了爺奶不忙的時候養地養的好,這十五畝地中有十畝良田,這在古代貧窮的小山村裡可算得上是一大筆財富了。

大伯一家搬去了省城裡,爺奶就跟大伯說好家裡的地就不給他了,當初大伯能做小買賣也是多虧了家裡出本錢,大伯才慢慢攢下了一份家業。

明懷夕按著記憶裡的路往家裡的地走去,還好家裡的地都在一處懷夕不用再跑其他地方了,到了低頭上懷夕大聲喊在天裡忙碌的家人們吃飯,“爺,奶,爹,娘快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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