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 12 章(1 / 2)

董貝貝在回去的路上一直在猜想陳媽媽到底得的什麼病,但其實不管生什麼病,現在最關鍵的就是錢這個字。

董貝貝很自然的想到了原主的那個房子,原主的房子價格不菲,但其實原主一直沒有告訴過她們那個房子的具體的價格。關於房子和金錢,在不同的人眼裡完全是不一樣的概念。在有錢人眼裡,幾十萬上百萬可能隻是他們一塊手表,一個包包的價格。董爸爸當初能那麼的大方一擲千金,便是因為那個時候的一千萬對他來說真的不是很多。

但在陳媽媽和姥姥看來,錢真的是錢。那時候她們一家人在寶林聽到有人在香江買房,但大家都隻是買一兩百萬的房子而已。所以即便董貝貝說那個房子很好很大,但在她們看來那個房子撐死也就比兩百萬多點。

一兩百萬是什麼呢?它可以是一套房子,可以是一塊手表。可以是一個包包,同樣它也可能是一條人命。

董貝貝不知道陳媽媽她為何不跟自己說實話,是覺得董貝貝舍不得那套房子?是舍不得讓董貝貝沒有了那唯一的資產?還是怕會被房子的原主人董航責備刁難?

但不管怎麼樣,對如今的董貝貝來說。碰到這樣的事情,她唯一的念頭就是用那房子換錢。而且董貝貝也敢肯定,要是原主碰到這樣的情況也會毫不猶豫的這麼做。因為那套房子之所以對董貝貝來說那麼的重要,隻是因為它是一個象征。

它象征著他父親的愛,象征在母親再嫁後,她還是有一個家。但對熟知一切的董貝貝來說那個房子隻是雞肋一般的存在,所以董貝貝是萬分願意拿那個雞肋換取原主母親的健康。

董貝貝走在馬路上,考慮著把房子賣掉的可能性。但事實上這個可能性很低,即便她擁有這個房子的房產,但原主獲得的這是房子的方式是轉贈。這個房子是董航送給她的,屬於轉贈。她的房產證上有個贈字,那便意味著其實董爸爸一直擁有收回這個房子的權利。

而且即便董貝貝當時嗆聲了董思思的母親顧女士,但其實對方若是真的起訴。董貝貝的這個房子確實屬於董爸爸侵犯了她的權利,屬於私自動用了兩人的夫妻財產。

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會考慮董貝貝這個婚生女的權利,但它同樣會保障顧芸和董航的權利。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如今董家人一家人都住在那個房子裡。對現在的董航和顧芸兩夫妻來說,這個房子現在是他們唯一的容身之所,是他們在破產後唯一保留的一點點尊嚴。

董貝貝相信,董爸爸和顧芸一定想過把房子要回去。而他們之所以一直沒有動作,董貝貝識趣讓他們搬進去是一點,但關鍵的理由就是現在還沒到撕破臉兩敗俱傷的時候。

所謂撕破臉兩敗俱傷,那就是他們通過法律途徑要回這個房子。那之後的結果,就會像董爸爸原先提及的一樣。他們肯定能要回這個房子或者要回大部分,但過不了多久,他們要回的東西就會屬於銀行或者屬於董爸爸的債務人之一。

董貝貝也可以把事情做得很不留餘地,不給董家人準備,就直接把房子賣掉。

但這之後的問題,卻是董貝貝不敢想象的。董貝貝一旦賣掉房子,董家人勢必會很不甘。被逼急了的人會做出什麼,董貝貝從不敢想象。一個做事不留餘地的人,要麼她很強大無所畏懼,要麼就是她什麼都不在乎沒有任何在意的存在。

但董貝貝兩樣都不是,她膽小惜命不夠強大,她還有諸多的顧慮。董貝貝特彆的惜命,上輩子沒活到三十,這輩子又是這樣的花樣年華。董貝貝特彆的惜命特彆的珍惜現在的生活。上輩子她太過理智太過膽小從不敢正視自己的感情。這輩子的她想好好的活著,想找個跟她一樣的女孩子,好好的享受一下愛她或被她所愛的感覺。

董貝貝停下了腳步,她打開手機盯著上麵十幾通給gt前台的電話看了許久。許久許久後,她按動屏幕選擇將上麵所有的電話記錄連同號碼都刪除掉。

董貝貝收起手機大步向前走著,在到出租屋後。董貝貝先是給何瑩發了個信息,讓她最近儘量給她多留意一點工作。

隨後董貝貝撥了崔大石的電話,他是陳媽媽再婚的對象。董貝貝自從在他們的酒席上加了這個電話後,就一次都沒有再打過這個電話。其實董貝貝現在可以打電話再催問陳媽媽或者姥姥,但其實問她們都不如問崔大石來的真實客觀。

崔大石的電話一直沒有人接聽,董貝貝站在窗台前一直打,一直打。

不知過了多久,那頭的人終於接通了電話。

“崔叔叔您好,我是董貝貝!我想跟你談一下我媽媽的病!”董貝貝連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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