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的計劃,是想自己開一家精品店,而你們,是我想雇傭的工作人員。”
頓了頓,徐婉寧又繼續說道:“如果你們不跟我一起的話,就能自己當自己的老板。什麼時候出攤,每件商品賣多少錢,什麼時候想休息,全憑你們自己的心意,也就是說,你們有絕對的自由,但如果跟我合作的話,不論做什麼,都得按照我的規矩來。”
“當然了,跟我合作也有好處,所有風險都是我來承擔的,你們每個月除了能拿到固定的工資外,還會根據銷量給你們提成。比起你們自己做小生意來說,跟著我乾,穩賺不賠。”
徐婉寧的目光依次掃過陳巧巧,湯婷和穀夢三人,“不論是跟我合作還是你們自己做小生意,都是有利有弊的,至於該怎麼選擇,全看你們自己。”
其實這個想法,徐婉寧之前就有了。
但她之前的想法是,給湯婷建議,讓她開一個小小的門麵,將這個小生意徹底做起來。
但後來發生的一些事情,讓徐婉寧意識到,湯婷如今還是太“年輕”,經驗不足,失敗的概率很大。
誠然,如果她想開一家這樣的小店,隻要她說,她的家人肯定會全力支持她,讓她沒有後顧之憂。
但她的家人也沒有做生意的,對於一些門路了解的不清楚,不能給她好的建議。
而且,一旦湯婷的小門麵開了起來,陳巧巧和穀夢又該何去何從?
之前賣襪子的時候,所有貨源都是湯婷自己找到的,而且在賣的時候,湯婷也要比陳巧巧和穀夢賣力很多。
不是說陳巧巧和穀夢沒有出力,而是性格使然,他們沒有湯婷那麼放得開。
但最後分利潤的時候,三個人到手的分紅卻是一樣的。
湯婷將陳巧巧和穀夢當成了好朋友,不在乎這些小事兒。
但時間久了,類似的事情再發生幾次,湯婷還能保持本心,不跟陳巧巧和穀夢計較嗎?
換個思路,如果精品店是她來開,她以雇傭的方式讓陳巧巧和穀夢掙到錢,讓湯婷充分地發揮自己的才華,同時掙到錢,很多麻煩都能規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