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曼站起來,就往外跑。
董禮一愣,跟著跑。
跑到街了,唐曼看著,找著什麼……
“你乾什麼?”董禮跑過來問。
“沒事,沒事。”唐曼轉身上樓。
唐曼坐下後,讓董禮看手機在河邊拍的腳印。
“這是什麼腳印?”唐曼問。
“三角兒的,前麵有兩腳,後麵半圓,是羊。”董禮說。
“確定?”唐曼問。
“很確定,因為我爺爺養過一隻羊,從小我就和那隻羊玩。”董禮說。
“噢。”
“你剛才看到了什麼?”董禮問。
叫婉進來了,唐曼擺了一下手。
叫婉過來坐下,董禮就點菜。
“喲,這怎麼瘦了?”唐曼問。
“天天受氣,還能不瘦?”叫婉說。
“肯定和辛邊有關了,你請客,不在你自己家的店裡請,到外麵來,這說明了問題。”唐曼說。
“嗯,你也學會分析了,不錯。”叫婉說。
“彆廢話了,說說你的事兒。”唐曼說。
“我把辛邊給打了。”叫婉說。
唐曼和董禮都愣住了。
“你能打過辛邊?”董禮是質疑的。
“我是警官學院畢業的,比武的時候,第二名。”叫婉說。
“喲,真看不出來。”董禮說。
“打了,然後呢?”唐曼問。
“住院了,沒有然後,然後還不知道呢,要懸,辛邊非得把休了不可。”叫婉捂著臉。
“因為什麼?”唐曼問。
“42天沒回家。”叫婉說。
“打得好。”董禮說。
唐曼瞪了一眼董禮,也明白叫婉的意思。
“沒事,我來幫你處理。”唐曼說。
喝酒,聊天,唐曼也是看出來了,叫婉是愛著辛邊的。
不管怎麼樣,這個辛邊也真是不著邊際,42天沒回家。
吃過飯,唐曼去了醫院。
辛邊躺在病床上。
“喲,小曼。”辛邊要坐起來,一咧嘴,沒起來。
“彆動。”唐曼坐到椅子上。
“見笑了。”辛邊說。
“你這怎麼弄的?”唐曼問。
“掉溝裡了,腿摔斷了。”辛邊說。
“喲,還知道要個臉?”唐曼說。
“噢,看來是知道了,是讓叫婉給打的,腿給我打斷了,不過沒事,接巴接巴的,過一段還能用。”辛邊笑起來了。
“你怎麼想的?”唐曼問。
“活該,我42天沒回家,其實我也想回家,可是我的事兒實在是太多了,天天的應酬,以後我保證天天回家。”辛邊說。
“喲,這家你恐怕是回不去了,叫婉找我了,說跟你離婚,而且十天必定打你一次。”唐曼說。
辛邊看著唐曼說:“打你犯法。”
“那你報警呀!”唐曼說。
“姐姐,你可彆坑我了,我報警?我報警,叫婉能要我命,我錯了還不行?我也保證了,以後天天回家。”辛邊說。
“你不是在外麵胡扯了吧?”唐曼問。
“唐小姐,不要侮辱我,我不是胡來的人,我不喜歡叫婉,我也不可能跟她結婚,如果不喜歡她,她把我腿打斷了,你想想,我不差錢,也不差勢的人……”辛邊說得沒錯。
“嗯,那到不錯,我現在找叫婉,做工作,給你道歉。”唐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