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新的證人(1 / 2)

9月29日,周四。

雖然昨晚11點多才回到公寓休息,但白石還是早早就來到了辦公室。

這時白石也看到了四雙黑眼圈——源誠二、山田武誌、牧高美和、鈴木敦……四名刑警,前兩位熬夜查了9月3日下午,死者家附近道路的監控,尋找那輛紅色的瑪鬥S,後兩者熬夜查了米花公園附近的監控,希望能找到坪倉或者那位博主小姐。

“署長,這是昨晚找到的監控記錄,一點三十二分的時候,距離案發現場兩條街的地方,拍到了這輛車……看方向也是向案發現場行駛的,這種車型現在並不常見,證人目擊到的,十有八九就是這輛車。”源這時給白石看了一張監控照片。

“嗯,給交通課調取車輛信息,另外……這張有駕駛員正臉的照片,給技術部門處理一下,能不能補一下像素,儘快確定她的身份。”白石看了看照片,發現駕駛員是個女的,當然因為太模糊,倒也不排除是長發男性。

“署長,我們……抱歉,公園那裡的監控太少了,無論是博主女士還是坪倉,都沒有拍到。”牧高這時遺憾地說道。

“我知道了……你們四個先去休息三個小時,累倒了可沒人換班。”白石先讓他們去休息。

四人的【體】上,已經齊刷刷地標明了【眼乾】和【精神萎靡】,需要恢複一下!

白石一個人又看了看現有線索,之後無奈地將文件往桌子上一扔——唯一算得上重要線索的“博主女士”,現在也沒法叫來問話。

希望隻能放在瑪鬥S的司機身上了……

接著白石整理心情,先將注意力放在“蓋章”的本職工作上!

將案件的文件,放在了一邊。

……

中午的時候赤阪急匆匆過來,進了辦公室也來不及多禮貌,第一句就是:“署長!查到了,那輛有可能出現在現場的車,車主是林田裕子,核對過處理的正麵照片,當時駕駛人就是她本人。”

“林田?”白石還記得這姓氏。

“沒錯,是被害人的妻子……不過分居已經兩年,正在推進離婚。”赤阪確認道。

白石聞言點了點頭道:“馬上找她來協助調查!”

這種事情,平時不需要署長來點頭——“自願協助調查”而已,哪怕是要申請“逮捕證”也隻需要刑事課長簽名、就可以送到法院批準。

不過現在“米花署”現在正是輿論焦點,加之白石也一副親自督辦案件的架勢,所以赤阪才來找他請示。

……

理論上來說,沒有“逮捕證”的話,對方是可以拒絕配合的,不過……

【夫人,你也不想被懷疑吧?】

【逮捕證已經在申請中,等逮捕證下來可就要上手銬了,被人看到就不好了吧?】

嚇唬一下的辦法多得是……

隻要不是那位博主女士那種、被檢事廳囑咐的,抑或是律師、或是有雇傭律師的有錢人,基本都能嚇住。

不過……

也有例外!

比如這次,這位林田女士就拒絕配合。

一個多小時後,赤阪尷尬又來找白石,希望能以她在場的證詞,申請“緊急逮捕”。

本來這事兒赤阪自己就能拍板,最多和白井說一聲,可是現在情況特殊……

“嗯?你去做什麼?”白井在走廊裡看到了他。

“課長……是這樣……”赤阪見到白井詢問,還是說明了原因。

白井聽完瞪著他說道:“這種事情……立刻緊急逮捕,一切責任我來承擔!”

雖然現在情況最糟的就是他,但白井並不準備在這種時候一推四五六、讓上任不久的白石,來承擔這些責任。

……

兩個小時後,米花町警署第一取調室……也就是問詢的房間中,林田女士已經被請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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